发布时间:2018-05-11
——南京新港高新技术产业园
南京新港高新技术产业园于1992年9月启动建设,1997年1月经国家科委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园区由新港片区、红枫片区、西岗片区3个主要片区组成,位于南京东北部、长江以南,距市中心15公里。园区设有国家(南京)显示器件产业园、国家(南京)低碳产业示范园、江苏高校科技工业园、南京生物医药科技工业园、紫金(新港)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中国(南京)液晶谷等一批区中园。
园区创新发展环境优越。自成立以来,先后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江苏省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等一系列称号。2014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新港高新园被纳入建设范围。目前,高新园正全力打造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先行区与核心区。
以创新驱动发展
为了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园区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及科技创业工作,加快建设集孵化器、加速器、中试基地、总部基地、人才公寓、配套设施等于一体的科技创业创新载体。同时,以兴智科技园、龙港科技园、汇智科技园、红枫科技园等为代表的一批创新园区拔地而起,全力打造人才引进、企业孵化、技术研发、产业集聚特色高地。在产业转型以及科技创新工作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据报道,截至目前,园区已先后培育及引进一大批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其中包括中组部“千人计划”30余名,以及众多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江苏省“科技企业家”、江苏省“双创计划”、南京市“科技创业家”、南京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使一批科技创新企业迅速发展并逐步成为行业内领军企业。与此同时,园区积极地联合中国科学院上海光机所、剑桥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知名高校和院所合作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共同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平台。目前,产业园拥有江苏省产学研重大创新载体2家、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3家、南京市公共服务平台5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余家,还有众多家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科研工作站。通过建设最优质的人才引进、孵化管理、创业投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园区正迈进国内一流国际化高科技园区行列。
目前,园区建设有兴智科技园、汇智科技园、龙港科技园、红枫科技园等分园。兴智科技园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建筑面积约14.2万m2,2015年3月全面交付。汇智科技园作为科技企业总部基地,总建筑面积约39万m2;其中A地块20万m2,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B地块8万m2,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C地块11万m2,作为人才公寓及SOHO办公楼。龙港科技园作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分四期建设。A区为上海光机所用房,B区为南大固体照明及南邮研发中心,C区为北大光电研发中心,D区为中国计算机研发中心。红枫科技园作为核心建设区,一期启动A、B、C、D共4个地块项目。其中A、C地块建设中试用房,建筑面积20万m2,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B、D地块将建设孵化器、中试用房、研发办公及商业配套,建筑面积43万m2,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
优惠政策为入园企业打开通道
1.创业孵化类
企业注册地址以及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高新园孵化器场地范围;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之前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企业在孵化器孵化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属新迁入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企业租用孵化器场地的面积一般不超过1000m2;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标准;企业的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的研究、开发科技人员,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
2.创新平台类
企业注册地址以及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高新园范围内;企业属于独立法人产业技术研究院、应用技术研究院、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产学研合作机构,其依托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应具有较为雄厚的科研实力,拥有相关联产业的优势团队和较好的应用技术研究基础,并建立开放的市场合作机制;企业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仪器设备、科研条件,有明确的研发领域,投资总额一般不低于2000万元,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一般不低于4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0%;经市级以上认定的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品认证中心、检验测试中心相关平台,定义为本类别项目。
3.投资加速类
企业注册地址以及主要业务、办公场所须在高新园加速器范围;企业进入加速器前成立时间一般不低于3年;企业在加速器加速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连续3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企业租用加速器场地的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m2,企业每平方米年度所创造的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1万元、纳税额度不低于1000元;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标准;企业的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的研究、开发科技人员,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
4.总部研发类
企业注册地址以及主要业务、办公场所须在高新园范围内;企业属于独立法人总部机构,主要包括投资、运营、研发、采购、销售、服务、资金结算、财务管理等相关的业务领域;企业实际到账货币形式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租用总部基地的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m2,企业每平方米年度所创造的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5万元、纳税额度不低于5000元。
同时,园区为入园企业在资金配套、管理服务、资格认定、研发配套、上市融资等方面也提供了优惠政策。
高新园对在特别社区入驻项目公司,根据实际运作情况经认定后优先给予启动资金、创业投资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具体金额以及条件,参照《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试、园区先行”八项重点计划的通知》以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试、园区先行”八项重点计划的通知》以及后续补充细则文件执行。紫金新港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成立专门项目服务工作小组,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审批、企业注册、场地租赁、人才申报等各方面相关工作。创业孵化类、创新平台类项目公司免收工商注册手续代办费用,其他类型项目公司免费推荐相关服务机构信息。
此外,园区还全力协助项目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享受国家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入选南京市“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项目公司参照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差额补贴。园区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研发机构,独立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非独立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新引进的中国500强研发机构,独立的分阶段给予500万元奖励,非独立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研发机构在开发区进行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成果,经认定后给予50~200万元奖励;研发机构在开发区建立相关合作联盟以及载体、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并获得批准的,经认定后给予50~100万元奖励;研发机构获得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给予30~50万元奖励;项目公司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按照全额或者定额给予相应专项补贴。园区对拟上市的项目公司,市权范围内相关行政性收费给予50%的优惠。对于首发上市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中介费用补贴,首发募集资金在开发区实际投资总额达到融资总量的50%或1亿元以上的,按照在开发区实际投资总额的0.2%,给予企业高管人员不高于80万元奖励。
- 资讯
-
-
《科学中国人》杂志社记者证2024年换证人员公示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4年第七版新闻记者证全国统一换发...
-
“一猪两用-食用猪和医用猪”专场报道
2024年7月,正值夏季火热时节,各界专家齐聚科技创新之城——深圳,参加...
-
“2024前沿科学创新大会”在深圳召开
科技改变世界,创新引领未来! 2024年7月12—14日,“2024前沿科学创新...
-
当年累得坐马桶就睡着的科学家,成为今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得主
里程碑 笔者第一次见到薛其坤院士是在2019年年初,他领导团队完成的“量...
-
45岁用一篇论文解百年难题,85岁他站上国家最高科技领奖台
从跋山涉水扛着机器测量,到航空遥感再到卫星遥感,测绘遥感学科领域随...
-
这些科学家和标志性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了解奖项分布与获奖特点→
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今天揭晓。一大批贡献卓越的科学家和标志性成果...
-
《科学中国人》杂志社记者证2024年换证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