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1-05
石秀印 张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均提出了高等院校院建设的目标:建成“高水平的高等学校”,“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对于高等学校发展的方向,则强调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促进科技创新”,建设创新性国家。这些文件也提出了改革和加强高校管理、调动教师高涨的教学与科研积极性的重要意义。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考察北京市高校当前的管理状况和高校教师的状况,分析管理状况和教师状况对国家目标实现的影响,针对相关问题提出社会建设的对策建议。
本次研究采用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实证性调研方法。(1)个案深度访谈。在北京地区访谈教育主管部门、高校负责人、高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100人。(2)召开座谈会。在两所市属大学招开座谈会4场,其中教师座谈会2场,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座谈会2场。(3)问卷调查。根据北京地区高校的规模和人数数据,采用立意集中抽样方法,在11所市属院校1、7所部属院校2计划问卷调查1583人,实际调查(有效问卷)1647人。(4)收集文献和文件资料。特别是,使用了此前由课题组成员承担的“科技人员收入和积极性调查”的大规模问卷资料。
下文所报告的是本次调查研究的主要发现。
一、宏观管理依然具有较强的行政化色彩,高校教师因此而收入、地位偏低。
战国时期有一个关于知识分子管理的有名案例。秦国人冯驩听说齐国的孟尝君招贤纳士,就慕名而来。孟尝君把他安排到馆驿,好生招待。然而,他“弹其剑而歌曰:长铗归来兮,食无鱼!主人不顾兮,竟何如?贤士远游兮,徒奔趋。”孟尝君遂令迁之上舍,使人以鱼待之。吃过了鱼,他“仍弹铗而歌曰:长铗归来兮,出无车!主人不知兮,长嗟吁。贤士远游兮,闻名誉。”孟尝君遂与之车马。
这则案例表明的是,知识分子希望得到良好的待遇。是否给有鱼吃、是否给车坐,对于知识分子来说不单单是物质上是否优厚,而是还被赋予地位和尊严意义。冯驩们想的是,用人者是否在人格上看得起自己,是否尊重自己?在地位上是否平等相待?对于自己的要 求是否积极和令人满意地回应?只有平等、尊重、回应,才有“士为知己者死”。到了近代和现代,平等、尊重与来自西方的平等、民主、人的尊严等融合到一起,成为知识分子的源远流长、根深蒂固、本性难移的价值导向。即所谓,“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本调查发现,高校管理近些年进行了很多改革,但是行政化色彩依然相当浓厚,在近期内甚或有所增强。这一倾向与高校教师所持有的价值观难于匹配,以致影响了他们教学和科研积极性的形成和高涨。
所谓行政化,指的是由行政机构和行政领导直接决定与高校和教师相关的各项事务,分配与教师权利和利益相关的各类资源。高校教师处于“被决定”、“被分配”、“给多少得多少”之行政附属地位。
行政化的形态和结果主要表现在两个问题上。(1)行政权力差距。行政人员掌握行政权力,支配和管理教师,教师少有民主和参与权。(2)资源分配差距。行政人员以行政权力分配资源,自身所得到的资源多于教师。这其中也包括工资水平和津贴福利。这两个层面的共同结果,是高校教师与行政人员相比的低地位。
行政化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宏观层面,即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于高等院校的行政化管理;二是微观层面,即高校内部行政部门对于高校教师的行政化管理。调查发现,宏观管理的行政化对于高校管理和高校教师具有十分明显的影响。一位教授在座谈会中说,高校教师问题的来源“主要在社会,而不是学校。”
1、宏观政策的行政化色彩浓厚,高校教师的收入因此而偏低。
高校教师们在座谈会和访谈中认为,政府是社会财富的分配者,高等院校是政府分配的对象,近些年政府的分配导向存在偏差,造成了高校和高校教师的收入过低。
行政机关对高等院校采取了与行政机构不同的财政政策。对行政机构实行全额拨款,对高等院校则实行差额拨款。国家只保正式教师的基本工资,尽管在收入结构中设计了绩效工资,但却依靠学校和教师到市场中去赚取。另一方面,鉴于教育作为民生之本,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人才,所以国家又严格控制教育的市场价格。这决定了,高等学校赚不到多少钱,绩效工资和福利津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对于公务员,政府财政则同时保证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乃至高额奖金。这样政策的一个实际后果,就是一些教师只能得到基本工资,与公务员的收入形成明显的差距。
本次调查的数据显示,北京高校不兼任行政职务的正高级职称者2010年的年收入平均为11.2万元,副高级职称平均为7.5万元,中级职称为6.0万元,初级职称为4.7万元。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正厅局级干部2009年的年收入平均为12.7万元,副厅局级10.4万元,正处级9.2万元,副处级7.4万元,正科级7.2万元,副科级7.0万元,办事员6.6万元。相比较而言,2010年北京市正教授的收入处于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正厅局级和副厅局级之间,副教授的收入处于其正处级和副处级之间但基本与副处级相同,讲师的收入既低于正科级也低于副科级,助教的收入则明显低于办事员。总体上说,北京市教师的收入总体上低于中央机关的公务员,而且职称越低与公务员的差距越大。还应该注意到,北京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高于中央国家机关,所调查的北京市高校教师的收入时间段是2010年,而中央国家机关的时间段是2009年。如果考虑到这些因素,高校教师与公务员之间的工资差距还要大。
行政化管理造成的另一个政策后果是“教育倒挂”。高校教师反映,大学老师属于社会上的高学历群体,中青年教师基本都是博士。可是与公务员相比,教育的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高智力劳动的价值得不到应有体现。2009年,北京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是58140元,教育部门作为高学历集中的群体,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却只有58009元,还略低于北京市的平均水3。
2、宏观制度的行政性意志明显,高校教师的综合待遇偏低。
北京某大学的教师们在座谈会上说,政策是政府定的,政府干部不允许自己的收入比教授低,只能比教授高。北京市政府部门早就实行了“三、五、八、一”的工资制度,处级干部月薪五六千多元,局级干部月薪八九千多元。可是,制度规定的高校副教授的工资只有三、四千元,一般教授的工资只有五千元左右。根据传统的职级对等,同等的专业技术职务比行政职务每月少几千元。
当前北京市的普教教师的收入在向公务员靠近,普教教师比高校教师的收入高,而普教教师的收入水平目前又比公务员低。一些教师提出,为什么教育水平和工作复杂性更高的高校教师,却不能得到公务员待遇呢?有的教师举出日本、香港、台湾的例子,那里高校教师的工资等值于或高于公务员,为什么在国内却做不到呢?
教师们说,国家《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重申了这一条文。但是,这样的规定并未能切实落实,目前也没有相应的举措。据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的报告,中国的公务员平均年薪比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年薪高出一万元。4
另外,北京市政府部门还在分房子,有的是福利性的,有的是廉价的。高校却不能自己建房子。政府部门的科员分到一个两居室,目前的市场价即有二三百万。学校的一个名教授无论收入还是住房都不如政府的一个处长。政府部门的一个小官员就能对大学校长指指点点,校长却显得低三下四。
3、宏观分配的行政化区隔明显,高校教师缺乏尊严。
因为宏观管理的行政化和分配的差别化,高校教师自我报告地位偏低,身份寒酸,缺乏尊严感。
一位教授在座谈时说,如今的大学教师“斯文扫地了”。高校教师的收入水平低于公务员,也低于主流的社会群体,享受不到师道尊严,失去了传道授业解惑的体面。一个博士毕业到高校工作,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三千多元,在北京的三环之内租个一居室都不够。消费窘迫、吃住简单,比不上所教的学生,身份寒酸,在学生面前抬不起头。教师们说,“教授要是一个月只拿四千来块钱,还说他社会地位高,有体面有尊严,那是不可能的。”
二、微观管理的行政性加强,高校教师的权力、地位、收入偏低。
1、权力向行政部门集中,学术处于受控地位。
教师们反映,高校治理结构的行政化倾向相当浓厚,而且近些年有增强的趋向。一是行政部门独掌权力,教学人员缺乏民主管理和参与的权利;二是权力在行政体系中向高层集中,关键的人事权和财权都掌握在校级领导手里。教授在高校学术领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然而实际上却是被行政性管理、控制,被低眼相看的群体。
教授们觉得最不能接受的是学术事务由行政决定。“学术上的事谁官大谁说了算,违背了科学”。谁能晋升教授,“领导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行也不行”。一位教授说:“我们大学有六个正副校长,每个校长的权都很大,管一条线、管各个学院的学术和科研业务。他懂吗?凭什么他说了算呢,这没有道理。”
2、资源由行政部门垄断,教授需求拜行政人员。
行政控制在一些院校变成了对教学和科研资源的垄断,资源的下拨和分配变相成为“恩赐”、“恩准”,教授们得到教学和科研条件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求批”、“求拨”、“求签字”。教师们的事情往往需要向领导求情,甚至送礼。“一到评职称了,那送礼一点不比病人给大夫送礼少”,“起码得混个脸熟,才能递材料”。某位教授申请下来一个实验室,然而哪个部门都不按照规定给他落实,他不能不为房间、设备和电线布线等到各个行政部门去“求情、送礼、说好话”,到头来很多事情还是自己亲自动手。教授们对低三下四地求拜领导、搞关系既感到失去尊严,又觉得烦心。教授们认为,这样的体制既伤害了自己的尊严,又浪费了宝贵的备课和科研时间。“我最讨厌去搞关系。评职称了,你按照规定和程序来,我不够条件那就拉倒。我到这个水平了就评教授。我就全心全意地奔我的专业去了。可是,做不到。”
市属高校的教师反映,市属院校的官僚气氛比部属院校较为浓厚。其原因之一,是部属院校的教师能在学校外拿到较多的课题,而市属院校的教师更多地依赖于北京市下拨给学校的经费。北京市给高校下拨的经费有的比教育部下拨给部属院校的多,但是北京市属院校教师得到的不一定多,行政部门把部分经费截留了。
3、公共资源被行政领导较多地占用,教师较少得到机会。
在行政治校的格局下,学校的资源集中到了行政负责人和行政部门手中,由他们制定规则、操刀分配。分配的结局,在一些院校是行政人员特别是行政领导占用和占有了很多公共资源,一般教师、包括教授难于得到分配的机会。在调查中,教师们将单位资源分配不公概括为以下8个方面:
(1)将大量经费用于政绩工程。修大楼、换设备、搞美化,“领导能看到,媒体能登报”,而不提高教师的收入。“有了大楼,没有大师”;“不培养教授,去乱挖教授”。
(2)自己给自己提高工资等级。行政部门和行政领导人给自己的岗位确定较高的工资等级,给教师岗位确定较低的工资等级。例如,确定很高的行政职务津贴。
(3)行政人员挤占教师的职称名额。行政人员不具备专业条件也能当教授,比专职教师的水平低却能抢先当上教授。某些学校的党委书记不搞教学,没有专业文章发表,也当上了教授。某些学校的校长新从行政部门调来,没有学术经历、学术积累和学术成果,却很快比20年教龄的教师先当上了教授。他们严重挤占了国家控制的十分有限的职称名额。一位老教师说,我在学校兢兢业业干了二十多年,成果按说并不少,但是到现在没有评上教授,新来的党委书记没有专业,没有教过学,却理所当然地变成了教授。
(4)在行政部门担任行政职务,有教学职称而不从事教学,却拿着教学系列的较高工资。
(5)以行政职务兼教授,既得到行政职位的好处,又得到教授职称的好处,并且对行政职务与教学职务的资源互相串换。
(6)行政部门掌握校内科研经费,自己给自己设置和批准课题,自己给自己进行成果验收。行政人员手中的课题比教学人员和科研人员还多。一位教授说,国家规定了课题费如何开支,学校让老师们必须执行,自己却不执行。
(7)在教学经费、科研经费的分拨中搞权钱交易,从承担者那里得到各种返还(回扣)。
(8)行政人员搞小金库,用其中的经费吃饭、旅游、住高档宾馆。
问卷数据表明,高等学校内行政人员的工资水平明显高于教学人员。以是否兼任行政职务为例,同样具有教授职称,担任或兼任行政职务者2010年的年工资性收入平均为13.6万元,不担任行政职务者则只有11.2万元,后者比前者少2.4万元。同样具有副教授职称,担任或兼任行政职务者平均为10.1万元,不担任行政职务者则只有7.6万元,后者比前者少2.5万元。
就从所承担课题中得到的收入而言,有行政职务的教师的数额显著高于不担任行政职务的“纯教师”。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教授,2010年课题收入平均为15719元,担任行政职务的教授则为34174元,担任行政职务者的课题收入是不担任者的2.2倍。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副教授,2010年课题收入平均为5636元;担任行政职务的教授则为7042元,后者比前者高出1400元。
所兼任的行政职务越高,从课题中得到的收入数额就越多。其中,兼任科级职务的教师年收入平均为6359元,而兼任处级职务者为11250元,后者接近前者的2倍。
问卷数据还表明,高校的教学人员的工资水平与教辅人员基本持平,即一般行政人员拿到了从事高度复杂工作的教师的工资。
概括起来,学校治理的行政化对于教师们带来了两类不良后果,一是学术对权力的屈从、教师对行政的屈从;二是资源分配的不平等,机会获取的不公平。其共同作用是让教师感受到专业和知识的低价值,教学和科研的少意义。
三、人事管理走向企业化,教师被置于高压力之下。
调查发现,近些年的高校管理正在走向企业化。企业化是指高校移植了市场经营的企业的管理方式。高校管理的企业化突出表现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企业化,包括聘任制度(解聘/辞聘)、绩效考核制度、职务晋升制度、绩效工资和奖励制度等。这些制度形式一般都与个人收入挂钩,例如学校津贴、课时费或超课时费、带研究生补贴、论文和专著补贴、教学奖等。
实行企业化管理制度的目的,从学校的角度是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施加引力和压力,提高教师乃至学校的教学和科研绩效。然而,高校是高知识、高智力行业,具有与企业的不同特点,高校教师的工作性质不同于企业的操作工人,也不同于企业的工艺和产品研发人员,诸多的简单性移植给教师带来了不良后果。
1、管理制度实行高指标,教师成为“疲惫之师”。
教师是高等学校的“一线生产人员”,所有的教学和科研任务都必须由他们实际地完成。国家赋予高校的各项任务、学校从市场中取得收入的任务,最终都落实到教师身上。近些年来,高校管理的企业化让每个教师负担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很多教师已经达到了严重超负荷的程度。
教师任务量的激增主要由三个指标体现出来。
(1)任务类别。各高校对教师的考核项目五花八门,类型众多。其中主要包括本科生教学、带研究生、发表论著、主持课题、参加课题、到校经费、获奖获证等。这些考核项目的类别之间和方向之间都存在质的差异,每个教师的任务都具有多元化特征,而每个教师都必须完成全部考核指标。教师的总时间和总精力不但必须在各类任务中分配,还不得不在不同性质的工作之间不间断地穿梭转换。教师们几乎每天都要做几件不同性质的事情,带来了心理和精神的损耗。一位教授说:“把教学搞得很好应该就是好教师吧?不是。还要做课题、发文章,杂七杂八。你没有这些怎么评职称啊,年终考核你的业绩的时候这是一条啊,所以你还得想办法。所以我很累,累就累在这里,不是全部精力用在教学上,很多用在杂事上。”“如果要把这些事情都做好,我一天二十四小时就别想睡觉”。
(2)任务细目。每个任务类别中还分为若干个细目。仅就本科生教学而言,一位教师往往承担两门以上的课,每门课又有多个班次(“多个头”)。一位教师称自己本学期有6门课,其中4门课是两个头,每个头两节课,每个星期一共要上20节课。“我备课要写6个不同的教案,同样一个教案,在这个教室讲了又到那个教室再重复一遍,这还不算判作业,给学生答疑。”
(3)任务总量。各个考核项目的任务量加到一起,实际上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一位教师在调查者面前拿出笔来详细计算,结果去年承担和完成了六百多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按每个学期20周计算,每周的教学工作量为15个。这还不包括承担的课题和写文章。
庞大的任务量导致教师的日工作时间超长,远远超过了国家的法定工作时间。一位副教授说,“我从早晨到学校来,一呆就是一天,晚上有时12点以后回家”。一位教授说:“发觉我是越来越忙,从来没有在(夜里)三点前睡过觉。”
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教授中每天工作低于8小时的仅有5.6%,每天工作8-11.9个小时的为67.9%,每天工作12-15.9个小时的为24.3%,有2.2%的人甚至在16个小时以上。副教授中每天工作低于8小时的仅为10.7%,每天工作8-11.9个小时的为77.3%,每天工作12-15.9个小时的为11.3%,有0.7%的人日工作时间16个小时以上。(参见图1)
总体而言,绝大多数教师的日工作时间超过10个小时。相比较而言,职称越高日工作时间越长。如果从岗位不同看,专任教师的工作时间明显高于其他人员,非教师岗位人员75.9%的人工作时间在8小时及以下。(参见表1)
很多教师的工作连轴转,没有休息日。问卷调查数据表明,教授中周工作时间在4.9天以下的仅为1.2%,5-5.9天也仅为24.0%,每周工作6天以上的达到74.9%,其中工作7天(每天都工作)的高达36.3%。如果以每天10小时计算,那么教授的周工作时间大约为70小时。(参见图2)这样的工作时间实 际上大大超过了被认为是“超长工时”的农民工。
总体而言,绝大多数教师的周工作时间超过6天。相比较而言,职称越高周工作时间越长。(参见表2)如果从岗位不同看,专任教师的工作时间明显高于行政人员和教辅人员。
以一位教授为例:“我没有休息日的概念,在我脑子里没有星期六、星期天。我这边要准备上课,那边又要总结,另一边又要准备带新的研究生,所以整个人就连轴转起来。只有出差的时候在路途上算是休息,参加学术会议的时候稍微轻松一点。”“平常类似探亲访友或者类似旅游的这种事情根本没有。”
企业化管理诸多的考核指标和每个指标的数量要求对教师施加了沉重的压力。教授中感到压力“很大”的人数比例在一半以上(54.5),而感到压力“非常大”的人数超过了1/3(34.1%)。比较不同职称的教师发现,职称越高工作压力越大。(参见表3)
繁重的多类任务、超长时间的工作和沉重的工作压力导致了教师的身体和精力耗散,令他们少有时间和精力去深入思考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也少有时间和精力去思考科研内容,提出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
(1)身体透支。教师们如此表述自己的身体状况:“说实话,我是用超负荷工作量来完成考核量,挣挂钩的那些钱”。“我知道是在透支生命,该有的病我都有,什么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脂肪肝、糖尿病、颈椎病、胃病、肾病,出差必须带很大一个药盒”。“现在是用身体换钱,老了再用钱换身体。”
(2)精神倦怠。“工作压力那么大,我觉得是在疲于奔命”,“每天都在精神紧张中过,到了晚上失眠,天亮了还睡不着觉,怕上课迟到,怕教学事故,怕发不出文章来。一个人出了教学事故,整个系里面都要受牵连,然后整个系奖金全下去了,你能不怕?注意力集中不起来,什么都做不好”。“一天的课下来很烦啊,心情很烦燥,你让我写文章,收集数据,搞创新,我有那个心没那个精气神,你说说,心里不安宁还能写出东西吗?”“新课的系数是1.3,很多时候是准备不足, 没有时间钻研,积累资料,提高质量”。
(3)精力耗散。总量一定的精力被分散在超常的时间段内,分散在多样的工作任务上,每个时间的精力都被“摊薄”了。一位学院负责人说:“老师们有的混课时,他形式上给你上60个,实际上上不到那么多。”一位教师说,“一天忙下来之后,你感觉不到自己有什么成就感;一年忙下来之后,觉得没日没夜,却没做成什么像模像样的大事。你发现自己总在忙忙碌碌,却说不出来在忙什么。这导致了我这几年科研上没做什么,真的没什么成就,教学上倒是上了一堆课。”
在某高校的座谈会上,两个女教师不约而同地提到,自己是从教学岗位转到了行政岗位上:原来是副教授,现在担任学院的办公室主任。她们原来教机械制图,机械制图的教学必须布置大量的作业,每份作业做的千差万别,每个错误之处都要标出。由于课多、班多、学生多,判作业每次都到深夜。不但疲惫不堪,还担心出事故,不是睡不着觉就是做噩梦,梦见迟到了、出错了。而到了行政岗位下,一下子显得松快了。
高校管理的企业化还包括灵活用工(使用兼职教师、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工)等形式,这些措施也带来了积极性调动等问题,尚待以后进行研究。
2、管理制度违背专业和学术规律,学术遭到扭曲。
一些管理制度本意是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科研创新成果的出现和水平的提升。但是因为制度本身的问题,其所导致的结果却偏离了这些实质内容,走向了形式主义。
由于行政部门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所制定的规章和标准往往侧重于对外在可见行为的衡量和控制,而较少涉及内在和质量;也由于行政部门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其执行和实施过程也就侧重于对外在可见行为的考察和纪录,较少对内在品质进行评估。例如,对于教学侧重考察课时数量,对于科研侧重考核发表科研成果的数量和所发表刊物的等级,至于教学的质量、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则被相对忽视。
各种考核指标作为必须完成的任务,给教师施加了压力,迫使教师不得不偏离实质。
3、管理制度成为权力手段,教师们“被寻租”。
高校内的企业化管理制度往往由行政部门单方面决定。例如,人事处制定绩效考核的规章制度和奖励惩罚标准,并具体实施和执行;科技处制定学校课题申请的规章制度和科技奖的标准,并具体分配课题和进行评估。教学人员不能参加制度的制定,也不能加入制度的运作程序,基本处于“被规章”、“被决定”的位置。
这些规章制度和执行过程有时候并不符合学术的发展规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的是行政部门的意图和意志,甚至是行政部门的人员表现自己的权力的方式,即迫使教学人员来“拜”、来“求”。
在座谈中,教师们认为行政部门在“寻租”。“组织评估和评奖的部门的人有权力,你要这个奖,你得找我吧?”“这些个奖项,可以说是腐败的温床。你知道吗?我要想拿奖给点钱就行,拿一等奖给他(评委)多少钱,二等奖给多少钱。这都是有规格的。有的老师整天呆在实验室里,几年才写出一篇论文,他不可能拿到奖。可是别人拿点钱、吃个饭就能得奖”。“大家现在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哪儿,大家都在请客吃饭,在酒桌上”。
四、管理行政化使教师偏离或远离了教学与科研。
高校管理的行政化不止对于行政人员和学校工作造成了某些不利影响,而且严重地影响了教师的思想和工作。这突出地表现为教师的“三奔、一荒”。
1、奔钱
(1)因为收入低而“奔钱”。一些教师因为国家给的工资低,学校给的绩效工资同样低,为了弥补差距、补贴家用、应对物价高涨,寻找各种机会在本职工作之外去挣钱。
一位教授诉说自己的“价值选择两难”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作为教授,我有学术追求,有教授的尊严,不屑于去做那些鸡零狗碎的破事。可是,你不做,在这个环境下就很难办,没准连教授也当不成”。
(2)因为地位低而“奔钱”。一些教师因为“干工资”标准低于公务员,收入水平明显低于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和国有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为了能在社会上抬起头来,就通过“奔钱”来弥补地位差距。“尽管国家给的收入不多,但是我并不比主流群体收入低”。
教师们说,“这些年比过去十年忙多了,这是为了活得更好,为了社会体面。”
(3)为后顾之忧而“奔钱”
一些教授尽管有绩效收入和个人经营收入,少数教授的这些收入尽管较高,当前消费的压力不大,但是对退休后的生活却有强烈的“后顾之忧”。他们说:退休后收入肯定会大大降低。一是退休费因为国家给的在职工资低于公务员,所以退休后依然低于公务员;二是在职收入中的很大部分不做退休费基数计算,包括校内工资、绩效收入和课题收入、个人兼职等收入统统不再有;三是退休费依据在职工资计算,退休后在职时的工资不再随在职人员的上涨而变化,因而越是退休早数额就越低。这些,都会导致退休后收入不稳定,生存不安全,生活不体面。预期到这样的未来困境,他们只好未雨绸缪,于在职时多多攒钱。
教师们说,“安居才能乐业,有了住所,有了根,才能安心吧。”
“奔钱”的方式可说是各显神通,“鱼有鱼道,虾有虾道”。有些教师既在外兼职又对外承担课题。有的开办公司,有得到电视台配音,有的兼职当律师,有的拍摄影视片,至于各处讲课则是普遍现象。
“奔钱”让一些教师将本职的教学变成了副业。有的教师兼职时大卖力气,回到教研室喊头疼、打瞌睡。某学校一位教师整天在外兼职,而对于在校内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常常是在临上课前找一个烟盒,在背面草草列个提纲,上课讲两个小时了事。
2、奔官
奔官是教师们向行政位置转行,争相担任行政职务。因为行政部门掌握了学校的机会和资源,纯教学的教授们缺乏影响力,对能否申请到资源缺乏确定性,一些教授就争取当处长,甚至当科长。“当官有用,创新和教学好没用”;“当教授又当处长,机会就多”;“当官在学术上有损失,但总比被别人支配要强”;“荒废了学术,这是不得已而为之”。
一些高校出现了教授去竞聘处长甚至副处长的情况。教师中对此有“校长一走廊,处长一礼堂,科长一操场”的形容,即高校内的行政职务过多,以及教学人员人员向行政人员转变。
3、奔项目
一位教师总结自己的观察说:“在大学里当官有用,做课题有用,创新和教学好没用”。“所以,一些老师热衷于拉项目,干实惠的,不愿意开会、干杂事”。
教授们有资历和条件拿课题。然而,对于如何拿课题,却是“各有高招,有什么使什么”。一位教授的观察是“说是申请,其实是拉。拉课题说穿了,就是沟通权力,经营圈子,搞个人交易”。高校的课题大部分来自行政部门,一些教授频繁地“跑部进局”,送礼品、搞招待;还有就是进入评审委员会,各个评委彼此关照和串换。这位教授说:“大家都不讲学术了,真是为国家的科研担心”。
4、荒学术
一位学院负责人说:“很多老师写的文章没有连续性,去年写那个方面的文章,今年写另一个领域。你要他写文章,他想起来什么就写什么,找到什么资料就写什么,要说进行学术积累是不可能的”。
一位教师说:“我喜欢一个东西,本来可以做10年、20年,拿出一个货真价实的、认为好的东西给学校、给国家。可是现在没有机会这样做,不用10年,一年达不到规定的文章数量,绩效就没了。”“为什么钱学森说中国产生不了诺贝尔奖、大的科学家?你没有给人时间去产生这些东西,让他天天想着同样的东西。我可能要做五年才发表一篇文章,但是我每年都得绩效考核,我就得把这五年的工作分成每年都得有文章,每一篇都不会太好、不会太大,你也没有心思和精力去憋一篇大的。那些诺贝尔奖的获得者们,哪个不是持续多少年、甚至一辈子的工作呀,我们这里能做到吗?”
一位副教授说:“学校考核教师,每年必须有多少课题,写多少篇文章。我每天想的都是这些指标,忙着到处找课题,四处找刊物。你必须完成这些任务呀!从良心说质量很重要,但是指标都把人压死了,质量就往后靠靠吧。”
一位“海归”指出,回到国内看到了不少学术造假,胡编乱造。“我回来后,一个月几千块钱根本就不够。一天到晚,你的生活是非常艰难的。所以大家都要去搞项目,写论文,不管真假,然后评职称。”“一个新思考、新理论需要很长时间,酝酿不出来能行吗,抄吧”;“逼着你造假,并不是你自己愿意造假,被逼无奈啊。”
教师们自有苦水:“并不是教师想造假,而是教师活得没办法,他才造假”。
4、凭良心
一些将精力和时间集中于教学和科研的教授说,自己“教学凭良心”。“教机械制图,备课、教课的水分很大,灵活性很大,全靠良心,要是凑合也能凑合。”
五、对策:将高校教师真正纳入国家的治理体系和分配体系之内
调查表明,此前和当前的高等院校改革并未取得实质性的突破。由行政部门发起、由行政部门设计、由行政部门执行的高校改革,让高等院校的行政化倾向有增无减。“行政化”未能有效激发起高等院校的科研和教学活力,反而让高等院校的管理和教师的工作显得混乱无序。
为此我们建议,应该重新审视此前和正在进行的高等院校改革乃至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切实遵循高校管理和高校教师积极性调动的基本规律,纠正愈演愈烈的过度行政化,以保证国家目标在高等院校的切实实现。
1、充分崇尚知识,尊重教师,信任知识分子。
应该崇尚知识。要让教师重视教学,应该让其所教的知识具有足够高的社会价值;要让教师在科研中创新,应该让创新的科学知识、科学技术具有足够高的社会价值。在三大社会价值——权力、金钱、知识中,知识的价值应该具有相对独立性,其价值量起码不低于其他两种价值。而价值的尺度和衡量,一是收入,二是声望,三是自主的权力。只有如此,教师的行为才有足够的价值推动力。
应该信任教师。过去在极“左”思想下,存在对作为知识分子的高校教师的不信任,认为知识分子是西方敌对势力推行“和平演变”的力量,教授们“在政治上靠不住”,“容易被反动势力利用”,“进行颜色革命”。所以,十分警惕“教授治校”,利用行政和秘密手段控制。其实,当代的高校教师都是党和国家培养的新一代甚至新二代知识分子,与解放前的旧政府和旧官僚没有任何经济和思想的关联。当代高校教师无论在体制上还是思想上,都附在执政党和国家的“皮”上。在思想和立场上,他们关心天下,关心苍生,关心国家,关心长治久安,追求社会的发展与和谐。知识分子的智力和智慧,使他们很少可能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其中所出现的某些言论,基本是对所看到问题的善意指出和善意希望。其中所出现的某些抱怨,基本是对所经历的不公平待遇现状和期望公平对待的表达。很多高校教师都表示,知识分子对国家的耿耿忠心和善意期望不应该被误读。越是误解,越是不信任,他们越是感到不被当成“自己人”,就越容易形成隔阂。不信任是在将知识分子“向外推”,信任是调动高校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必要前提。
应该尊重教师。“教师是天底下最高尚的职业”。要让教师做高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应该先让教师在人格上尊严、高尚起来。尊重的重要标志是平等,平等的主要内容是权利和身份的平等,收入和待遇的对等。一些政府主办的会议将教授的座次安排在科员之后,表现了权力的傲慢和对知识的不尊重。应该给予充分的平等和尊重,让知识和教师的价值得到足够的体现,高校教师的积极性才能真正高涨起来,众多的“大师”才能雨后春笋般出现。
2、改革高等学校的治理模式,让教师真正和广泛地参与学校决策。
尊重教师、信任知识分子的真正做法是让教师真正和充分地参与学校的各项决策。要让教师积极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应该首先让教师发自内心地感受到教学、科研是自己的事情,而不是异己的、外部的压力,不是另一个群体布置和强加给自己的任务。教师们能够像管理自己的事务那样参加对高校事务的管理,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对其施加能动的影响,才能在内心里接受这样的活动,积极从事并投入时间和精力。教师们能够根据科学规律和管理规律自主地支配教学和科研过程,对所产生的成果具有主体感,才能产生持续的工作推动力。
崇尚知识的切实体现是以科学知识管理学校,以专业人员管理专业事务。应改善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让高校管理走向科学化。高校管理应以科学的管理理论为基础,采用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避免简单的行政倾向。校长和党委书记都应是高等学校管理专家,而不仅仅是某一学科的专家或仅仅是行政官员。建立公立高校校长的资格证书制度,只有考取了资格证书才能担任校长,党委书记应该参照执行。对中层行政职务应进行岗位资格考试。高校的各级行政负责人每年应至少接受总时间一个月的科学管理培训。
应由教授委员会(或教师委员会)决定学术事务,参与和监督政策的执行。高等学校校长和党委书记的任命应该征求教授委员会的意见,并具有试用期。学校的学术事务(教学事务、科研事务)和相关人事事务应该以教授委员会为主进行决策,包括专业和课程设置、专业职务设置、教师招聘和录用、专业职务聘任、专业人员考核、校内各类科研项目的设定和评审、学术奖项的设定和评选等。在学术领域,教授委员会应该成为决策机构,决定政策和规章制度;行政机构应该成为执行部门,根据规章制度具体执行和落实,教授委员会对此进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重大行政事项的决策,对重要相关事项行使决策权。这包括校内的干部制度、资金使用、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保障制度等。行政部门起草相关制度,征求教代会意见应成为必经的程序。应设立政策制定与修改的听证会制度、说明会制度、咨询会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组织和运行。关涉教师切身利益的事项应该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通过。应明确学校工会的职工利益代表职能和权利维护职能,以工会为主建立起教职工申诉机制和人事纠纷调解机制。
设置和改进制度模式、决策程序,实现党委、校长、教授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合理配置和有机衔接。各个权力机构的决策和运行,都应该有其他权力机构的制度嵌入;各项重要事务的决定,都应该同时或相继地由各个权力机构参与。由此,实现对学校共同事务的广泛性、多层面社会协商。例如,党委对于重要事项的决定,应该作为必经程序由校长、教授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参加意见。教授委员会对于学术事务的决定,应该作为必经程序由党委、校长、教职工代表大会参加意见。应该实行和完善多方参加的委员会制度,例如教授委员会的代表(党员)担任学校的党委委员,教授委员会的代表担任学校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党员教授作为党委的代表担任教授委员会的委员,教代会内设置教学、行政、教辅等代表团组。
设置微观领域的民主管理和广泛参与制度,保护最基层教师的利益。例如,课题组长应向课题组成员报告经费开支。
3、对公立高校的教师实行公务员待遇,收入达到社会中上水平。
高校教师应该得到公平的收入。“公平的收入”是与其人力资源品质和专业贡献相匹配的收入水平。教授们说,“知识分子的收入不算很低,但是不公”。“不解决公平问题,就不能解决积极性问题”。一个职业群体的收入水平应该与所承担社会功能的重要程度相适应。
高校教师对于收入是否公平所持的重要标准是公务员。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杆秤。只要高校教师的收入低于公务员和其他主流群体,就会感到不平衡、不公平。一是被认为是轻视、不尊重,二是被感到多劳不多得,窝火、不尽力;三是被感到寒酸,不体面,没热情。
高校教师应该得到平等的收入。“平等的收入”的含义之一是等值于公务员。国家公务人员应该与包括高校教师在内的广大知识分子成为一家人,“同灶吃饭”,而不应该“分灶用餐”。
这些年,行政部门在公立高校教师收入政策上显示出两个左右摇摆。第一个摇摆是,一方面,规定包括高等院校在内的公益事业单位的收入与政府机关公务员的收入脱钩,制定不同的收入分配和工资体系,变相降低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待遇,另一方面,当高校教师出现不满、工作受到影响时又拨付款项弥补他们的差距,同时抑制公务员的工资上涨。第二个摇摆是,一方面,“开口子”让高校教师利用知识和技术去市场上赚钱,以弥补与行政机关公务员之间的落差,另一方面,对高校的教育收费进行限制,对科研经费的劳务部分严加限制。这些改革方向的盲目性和政策制定的混乱性,不仅搞乱了高校教师的思想,而且也让公务员队伍对收入不满。
公立高校教师工资体系的改革方向应该是与政府机关公务员的工资体系挂钩,通过科学测算、多方评估和民主参与程序,确定高校教师不同专业职称等级与行政部门公务员不同职务等级之间的对应关系,既让高校教师感到公平和满意,也让公务员群体感到公平和满意。同时,对两者实行捆绑性调整,无论公务员还是高校教师,只要一方调整,另一方也同步、同比例地调整。
迄今为止,德国、法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香港,高等学校教师都属于公务员序列。在香港,高校教授的收入等级对等于特区政府的部长。德国对公立高校各个级别的教师和政府机关各个级别的公务员的工资数额都作出了科学而清晰的规定,让这两个系列的公务人员的收入保持了良好的平等。国外的一个基本经验是,将高校教师与公务员剥离,实行职位、待遇的差异化,无论对于教学、科研还是对于政治稳定、社会和谐都无利处。
应建立统一性的工资制度,使不同院校相同职位的教师的收入基本相同。同一个学校的各个院系,同样级别的教授,其工资(国家资金、学校资金)应基本相同。北京市属各高校之间、市属高校与部属高校之间,同样级别教师的收入应该基本拉平。我国台湾省所实行的就是这样的统一性工资制度。
高校教师应该得到社会中上水平的收入。这是制定高校教师工资政策与其它主流群体关系的一个基本原则。首先,高校教授的收入应该达到让他们相对满意的水平。只有在这样的水平上,他们才能心情舒畅,内心宁静,积极向上,踏实工作。其次,高等学校教师的收入应该达到社会的中上等水平。这样,他们在相对温饱和小康的基础上,才能衣食不愁,心无旁骛,安心教学科研,进入“没有经济压力的心灵自由”。让高校教师的收入水平处于全社会的中上位置,是各个国家的普遍性政策。
高等学校教师的收入水平应该跟得上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跟得上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速度,及时并合理地分享到发展成果。
高等学校教师的收入应该相对稳定,退休后也能维持体面的生活。这样,他们就能既没有后顾之忧也没有前顾之忧,从而保持持续的学术兴趣和积极的心态。而且,高校教师与某些其它行业的退休人员相比,很多人在退休后依然兢兢业业地为国家培养人才,献身于科学研究。建议对高校教师的退休费实行与在岗教师的联动制度。一旦在职教师的工资标准提高,退休教师的退休费用也同步提高,以避免先退休总是吃亏,尽管依然献身于教学和学术却收入很低的不利兴矿出现。
4、高等学校教师享有较高水平的福利保障,切实做到安居乐业。
高等教育应该坚持其公益性质,由公共财政予以足够支持。过度的市场化已经给高校和教师、给国家和民族造成了诸多不利后果,这些后果随时间的发展越来越被明显地观察到。
高校教师必然面对学校外的消费市场,其收入的变动往往难于同市场的变动相一致,其收入的增加很容易被市场的力量和运作所吞噬。应该对教师提供合理的市场保护,给他们构建一个防波堤以缓解市场的冲击。为此,应该为教师提供最起码的甚至相对充分的福利,包括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和老人赡养。
无论是日本、台湾还是香港,国家或公立高校都为教师提供住房(低租金或低价格)。这些国家或地区的高校管理者认为,根据教师职业的特点和工作积极性形成的特点,无论如何都应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我们应该给新进入高校的年轻教师提供免费的或低租金的宿舍,让年轻教师安居乐业。地方政府应该出台针对高校年轻教师的特殊政策,提供特殊的廉租房。应该允许高校出资为本校教师建设廉租房或周转房。
高校的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应该为本校教职工子女提供足够的入学名额,降低学费。
高校的医院应该进一步改善医疗条件,为本校教师提供高质量、低价格和方便性的医疗服务。
作者工作单位
石秀印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张荆 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
1、这11所市属院校是: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首都医科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农业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这7所部属院校是: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3、这个工资的计算办法是:职工年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不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因为不在岗职工的生活费是很低的,由此会拉低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因此,北京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要高于50415元。
4、《新京报》2010-11-15。
作者简介:
石秀印,中国社会科学院二级研究员,社会学专家和社会心理学专家,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社会关系和社会建设。1983年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后相继于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工作。曾分别承担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前)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等的委托课题和授课任务,承担过科技部、中国科协、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课题。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国情调查和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导师,中国社会学会劳动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国社会心理学会理事。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文章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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