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8
文 李志民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破除“SCI”论文至上的文件发出后,引起社会广泛讨论。需要指出的是,学术交流的形式是多样的,学术会议、研讨会、专题报告、网络展示互动等,纸本期刊发表论文只是其中的一种。学术交流的主体语言也是随着世界强国的变化而变化的,学术交流使用的载体也在不断演变,遗憾的是,一些人只看到了纸本发表论文,没看到民族复兴的步伐大大加快,也没看到互联网正在促进人类文明迈上新台阶。
在30多年前,“SCI”被引入中国时,估计没人能够想到,作为一种有效的科技文献索引工具,SCI论文数量、被引次数、高被引论文、影响因子、ESI等相关指标能够摇身一变,成为中国学术评价、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才评价、学科评估、资源配置、学校排名等方方面面的核心指标,使得科研工作出现了过度追求SCI论文及相关指标,甚至以发表SCI论文数量、高影响因子论文、高被引论文为根本目标的崇拜现象。把纸本论文作为评价一切科技活动的标尺,完全异化了科研的根本目的,业已成为我国迈向教育强国、科技强国的巨大障碍。
打响2020年科研评价改革“第一枪”
从本质上说,SCI以及相关指标极端化所引发的乱象是将工业模式下的“计件绩效考核”和项目管理办法简单移植到复杂的科研活动之后的必然结果,也是消磨和摧残科研人员创新能力、科学精神的论文枷锁,尤其这种考核方式与帽子、职称、学历、项目、经费等物质利益挂钩之后,正常的科研活动沦为无关乎论文本身成果,只追求数字和所谓名刊的灌水游戏,它所带来的学术圈层急功近利的浮躁,诱发的各种学术不端,一直为社会各界特别是学界所诟病。
日前,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发布《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这两份重磅文件迅速引起了社会和学界的热议,打响了2020年破解“SCI崇拜”、祛除“唯论文”痼疾,推进和深化科研和学术评价体系改革的第一枪,体现了我国打破科技人才桎梏、回归科研初心、解放学术生产力的决心和政策连续性。
早在两年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就要求,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核心,以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为目标,以改革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为关键,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已经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中国特色科研评价体系定下了总基调。之后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迅速在科研领域和高校开展破除“四唯”“五唯”的部署,又经过一年多的调研、消化,此次教育部、科技部以破除论文“SCI至上”为突破口,小切口、大转向,拿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招硬招,体现了对此项工作重视和审慎的态度。
其实很多人都注意到,无论是“四唯”还是“五唯”,“唯论文”都被排在首位,这恰恰说明,破除“唯论文”是解决当前纷繁复杂、千头万绪的科研评价问题的关键一环,而想要破除“唯论文”,首先要抓住并解决的就是“SCI至上”这个“牛鼻子”。从这个角度说,此次教育部、科技部发布的两个文件可谓是切中要害、釜底抽薪,是从根部消解学术积弊,深化科研评价体系改革的组合拳和“撒手锏”。
在2020年这个重要的历史节点,这两个重磅文件中关于SCI论文使用的负面清单、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完善同行评议、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实行论文代表作制度,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代表作数量1/3等规定将对中国未来的科研和学术领域的发展乃至我国科研水平的质变产生深远的影响。
重塑科研人员的发展观
一个国家的科技实力最终还是由科研人才的创造性工作决定的。我国是科技人才资源最多的国家之一,在科技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的理念指引下,正在不断增加科研人员的物质收入,提升他们的荣誉感和获得感,此时最需要考虑的是如何用科研评价的指挥棒来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创新活力。
破除“SCI至上”,可以将科研人员从单纯的量化考核中解放出来,鼓励他们摒弃短视行为和功利主义而看重长期发展,重塑科研人员的发展观,使其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十年磨一剑”,在此基础上敢于提出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探寻新路径,不畏挫折、敢于试错,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在解决受制于人的重大瓶颈问题上强化担当作为。
倒逼学术生态的重构
科研发展与学术生态相辅相成,互为表里,“SCI崇拜”造成的浮躁、功利的学术风气就会在科研层面演化为“论文数字竞赛”。如今,以SCI及相关指标为核心的“唯论文”评价体系已经渗入学术生态的方方面面,一旦釜底抽薪,切实按照负面清单来执行,必然造成一定时间的“空洞效应”,倒逼学术生态进行重构。
这个过程既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探索符合国情校情的学术、科研评价体系的窗口期,也是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以及观察SCI缺位核心指标后评价体系运转情况的好机会,用以补位的同行评议、论文代表作制度表现如何也可拭目以待。
国内科技期刊要自强
中国要成为一个以科技创新驱动为发展模式的大国、强国,作为国际通行科研成果发布的终端——学术期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长期以来,大多数国内科技期刊长期被排除于以英文为主流语言的SCI期刊之外,发展举步维艰,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SCI相关指标的趋势下,我们国家最优秀的科研成果论文都流向了国外期刊,没有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国内学术期刊就成为无源之水,难以为继,更谈不上聚集效应。
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之后,不允许使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奖励论文发表,不允许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对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推行论文评价代表作制度,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1/3这些新规配合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都将成为这一轮国内期刊崛起的“强心针”。
需要指出的是,国内科技期刊要补的“课”还很多,政策给力固然可喜,但打铁更需自身硬,经济领域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前车之鉴犹在,千万别把好经给唱歪了。
建设中国特色科研评价体系的必由之路
中国的学术与科研自改革开放后才大规模发展,前后只有几十年的时间,科研评价体系基本上都是“舶来品”。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从领导说了算,到数SCI论文,到高影响因子再到ESI,这30多年来我们的评价体系的发展和“进化”从来没有停止过,充分体现了中国科研领域与时俱进、求新求变的生命力,正是这个“量变”过程将中国科技带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成绩有目共睹,功劳不容抹煞。所以我更愿意将目前的改变称为“蝶变”阶段,与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必须进行主动或者被动调整类似,是目前的评价体系已经束缚了中国科研的发展和人才的涌现,尤其不匹配我们从科技大国往科技强国迈进的步伐,是变亦变、不变亦变的历史必然。
我们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要建设符合中国国情和科学规律,充分激发科研、学术人才的主观性、积极性和创造力,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科研评价体系,这个过程将异常艰难,迈入“深水区”的评价体系改革既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学,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又不能故步自封,与世界科技评价模式脱节,应该说,破除“S CI至上”是中国特色科研评价体系建设迈出的“万里长征第一步”,今后的工作会更艰辛,也会更伟大!我们既不能有“车到山前必有路”的轻忽,也要做好前方道路荆棘密布的心理准备,任何初衷良好的政策要取得理想效果,还需要将政策文件的精神和举措进行扎实有效的贯彻落实。
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要顺势而为
科技评价体系并非某个举措或者几个政策性文件,而是一个惯性很强的文化生态现象。任何评价体系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都要有一个顺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持续过程。这需要科技管理者、科研工作者有足够的耐心,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尤其要适应科技发展规律和关注政策的延续性。
不过,经历了30多年的S C I崇拜、唯论文的荼毒,我们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为什么多年以来科技评价的改革难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什么有时候好的政策在落地时会出现不到位甚至走样的结果?
如果从对立面去考虑这问题,你说S C I不能评价技术开发类研究,我说S C I对基础科研公平客观,争论只会钻进死胡同而不得其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不妨换位思考,我们这样来问:“如果评价改革没有受益者,请问谁来支持你的改革?”
改革不能凭空拍脑袋,想要一场改革落到实处,不如先想清楚改革将让谁为之受益。在此基础上的改革,原本的“阻力”恰恰可以很好地转为“动力”,助推改革之路。
改革的阻力来自评价的主导部门,也来自被评价对象。在高校,评价的主导部门担心如果取消以论文计量为主要指标的考评,会导致学校整体排名下滑;被评价对象则担心,采用定性评价方法会带来更多的人情纠缠,导致比定量评价更加不公平的现象出现。于是,科技评价的改革就往往原地踏步。
追根溯源,我们必须正视矛盾的起源——科研几乎所有环节都是市场机制,而评价仍然是计划体制;科研经费主要用于科技开发,不到10%的经费用于基础研究,而评价方法却100%是基础研究评价指标;科技评价用工厂计件管理模式且短期视点,但科研成果难以计件且长期才能得出正确结论。因此,科技评价必须上一个新台阶了,就是先确定科研类型,再在合理分类的基础上,推行代表作或者标志性成果评价。
首先,科技评价的策略思路需要转变,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办法。如果评价目的主要用于帮助被评价者改进工作时,当用于学科建设、团队发展、学校整体等,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给出定性的评价对改进工作更有价值;而当评价的主要目的是同类别比较、评比、升级时,在分类评价客观准确的条件下,定量评价更能减少争议。
其次,科技评价应尽快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委托无利益相关的第三方独立机构评价。第三方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能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应具有科技评价管理人才,对被评价学科内的权威专家有号召力;应具有相应的技术保障条件和大量的学术评价数据积累。
最后,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避免过分强调短期量化考核指标,防止诱导科研人员急功近利。同时,要重视及时的过程公开,让委托方看到评价行为的超脱、效率的提高和评价结果的客观,让被评价对象感受到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
科技评价既是科技管理的工具,是对科技活动进行规划、决策、管理、监督的手段,也是学术共同体对科技发展内在、基本的学术认识活动,是对科研产出和影响的价值判断。科技评价既要减少计划的成分和政府主导,也要防止科技评价成为一部分人的自娱自乐,科技评价要逐步建立开放评价机制。
科技管理部门要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开放评价规则,制定和完善评价答辩、公示、反馈、申诉、举报和回溯评价制度;加强开放、多元的国内外专家数据库建设和共享;健全随机、选准、回避的评价专家遴选机制;健全评价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增强评审专家的社会责任感;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
应用类研究和产业化开发项目,应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的机制,强调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技术转移推广等科技产出在评价中的作用,由用户、市场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参与评价。基础类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重点评价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大力加强国际同行评价。提高科技评价工作的效率和开放程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公开数据,引入公开数据占一定比例的权重评价方法,让学术界公开参与评价。
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使科研评价进一步合理
公正地说,我国的科技评价差不多每十年都会上一个新台阶,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逐步演变——
改革开放前的几十年,谁的科研水平高,科研经费给谁,是行政部门官员说了算;改革开放后的20世纪80年代开始有了同行评审,是专家朋友相互评,“你好我好他也好”地走走形式;到了90年代,当大家论文数量都不多的情况下,科技评价成了比论文数量多少,谁论文多好像谁就水平高;新世纪2000年前后,当大家都发表了很多论文时,不能再以论文数量比高低,大家开始比论文发表期刊的影响因子,中国人还发明了影响因子加总的评价方法;2010年前后,大家又开始比论文单篇他引次数,用他引次数高证明科研水平高。
由于最近10年没有明显的改变,造成科技界甚至社会上对科技评价的意见越来越大,所以,政府相关部门下决心改变,但从我个人观察看,科技评价的每次改变都是基于中国国情的嬗变,而非靠文件硬性调整,是顺应了时代发展和学术发展规律的自我迭代、更新。
我国国际科技论文数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二或第一位(科睿唯安统计为第二,爱思唯尔统计自2016年起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如果再加上不被国际数据库收录的4000多种中国期刊每年发表的论文数量,我们是当之无愧的论文数量世界第一。
但论文数量多不等于成果质量高、创新能力强。细究起来,科技评价活动中“只看数量和影响因子、不看论文质量”,简单化、一刀切地将论文数量与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资源分配直接挂钩,个别单位甚至将论文作为评价一切活动的标尺,滋生、助长了“唯论文”的不良导向,这成为论文数量激增的幕后推手。
为了尽快扭转这种状况,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了破解的办法:推行论文代表作制度,立足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并明确了“三类高质量论文”的具体范围。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去除了旧的“唯论文”之后,又树起了新的“唯三高”呢?显然不能这样看。
想要快速改变“唯论文”“SCI至上”的不良学术导向,又要防止矫枉过正,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还要兼顾突出可操作、可执行、可落地,相关政策的确定和实施是相当复杂且微妙的。
尤其我们面对的是长期居于评价体系核心地位,已经形成了明显的受益群体,牵一发而动全身的SCI以及相关指标的规则惯性,需要一个切实可行的过渡。更重要的是,改变学术评价的规则不能变成没有规则的人情互换,一定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如果说同行评议更倾向于定性评价,那么代表作制度则倾向于定量评价,而“三高”则是框定了一个范围,这个范围设定与唯SCI其实有明显的不同。
首先,对从事基础研究的研究人员推行论文代表作制度。
《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对基础研究推行论文代表作制度,由看数量转为重质量,不把论文作为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科技活动的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同时,要适当提高对高质量成果的考核评价权重。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措施》还是《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教育部、科技部相关领导在解读两份文件的时候都明确表态,不唯论文并非不看论文,破除“SCI崇拜”也不是要消除SCI指标。
一方面,对于基础研究来说,论文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学术载体,不能为了破除“唯论文”就降低基础研究领域高质量论文的标准;另一方面,《若干措施》规定对推行论文代表作的设定数量上限,引导科技人员更加关注论文质量,再次彰显不以“数量论英雄”。
其次,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充分尊重科学共同体的“自治”。
《若干措施》对于“三高”是这样规定的:一是考虑到高校、科研院所和学科建设等的差异性,明确规定“三类高质量论文”的具体范围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确定;二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可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确定;三是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结合学科或技术领域选定。
注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本着少而精的原则选定”或者“结合学科、技术领域选定”这样的表述。
SCI以及相关指标进入评价体系最大的弊病之一就是不分学科,眉毛胡子一把抓。而通过学术委员会来圈定“三高”范围既充分尊重了学术共同体治学的自由,又结合了分类评价的原则,可以根据学校、院系的实际情况制定评价标准,避免了“一刀切”之后再度陷入僵化的弊端。
再次,论文代表作是实践成功后的制度化产物。
论文代表作制度并非《若干措施》首次提出。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要求,科技部在深化科技评价制度改革中,已在国家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价等中实行论文代表作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若干措施》将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制度化。
具体来说,论文代表作由科研机构、科研人员根据具体科技评价活动要求,结合已开展科研工作或取得的研究成果,自行选取;对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论文代表作要展示对项目(课题)的支撑作用和相关性;对于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论文代表作要展示评价周期内原始创新能力、国际科学前沿竞争力、满足国家重大需求能力等;对于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论文代表作要展示评价周期内成果水平、国际学术影响、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的贡献等;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奖,论文代表作要展示成果的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等;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论文代表作,要展示已取得核心成果的创新性和学术影响
最后,我们不能陷入科研评价“虚无主义”的泥潭。
客观来说,没有完美无瑕的制度,包括科研评价体系,只能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与时俱进,持续改进科技评价活动,使之更趋合理。事实上,即便是科技发达的西方国家,科研评价也经常受到学术界和社会诟病。
长期以来,有大量的文章、讲话都在批驳“SCI崇拜”,但很多都是在讲问题,而非是想办法、说对策,还有很多人认为直接照搬西方的科研评价制度或者直接消除SCI指标就万事大吉了,实际上,任何国家科研评价模式的确立都是一个综合国际先进经验,结合国情和本国文化逐步确立的过程,否定一切或者只看问题的科研评价“虚无主义”毫无意义,需要我们在相关部委的引领下,科技同行进行不断的探索。
当然,并不是说破除“唯论文”“SCI至上”仅靠教育部、科技部的两份文件就够了,政策的推动还需要组织人事部门加大力度。既要坚决地“破”,更要善于“立”,坚持分类评价,避免评价标准“一刀切”,需要多维度切入、多措并举,着力探索中国特色的科研评价体系。无论政策如何,大家一起呼吁科研要研究真问题,杜绝无病呻吟地拼凑论文。
科技工作者迎来新时代
中国的科研和学术真正进入大规模稳定发展阶段实际上是从改革开放之后才开始的,相应的科研管理部门也经历了一个从过度行政化、管理过细到强调职能转变的过程。当前,很多国家都把创新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我国也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科技创新驱动新兴产业成为目前我国最重要的战略。技术的创新与发展引发经济模式改变,也必然对科研管理模式和政策改革提出全新的要求,这也对当前科研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科技部门的职能已经开始从过度行政化配置科技资源转变为政策制定、统筹协调、资源配置、绩效评估等,要从事无巨细向抓大放小、简政放权、搭建平台、做好服务方面“进化”,由管理者转型为兼具政策引导和服务支持的功能。首要任务是重新科学界定行政主体与学术主体的权责关系,围绕“服务”这一主线,使“越位”行政权力“归位”,为科研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其次要不断完善学术、科研评价体系和鼓励机制,避免过度的功利导向,引导科研工作者回归科研初心,充分调动科研群体勇于探索的积极性;最后,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注重构建“产学研”一体化体制机制,在科研创新的过程中切实地将成果转化为技术,成为现实的生产力。
具体来说,要围绕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重在加强规划布局,特别是组织和人事部门要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鼓励政策。
科技部、教育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以及日前教育部、科技部连续发布的两个关于破除“SC I至上”“唯论文”的文件,已经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和宏观引导方面的精神。
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三大国家战略的同步推进,对于广大科研工作者来说,确实迎来了新时代。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人民生活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掷地有声:要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聚集人才,着力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要完善科技奖励制度,让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得到合理回报,释放各类人才创新活力。要通过改革,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资金数量作为人才评价标准的做法,不能让繁文缛节把科学家的手脚捆死了,不能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
为科研工作者松绑、减负,让有作为的科研人员“名利双收”,已经成为我们这个国家上下一致的共识。
尤其是在相关部门正不遗余力地破除“S CI至上”“唯论文”的过程中,我们的科研人员是真的应该跳出一心一意写论文的数字迷宫,踏踏实实地沉下来,真正回归科研初心,研究一些真问题了,应该做到:
一、志当存高远。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艰苦奋斗、科学报国的优秀品质,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以支撑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为己任,着力攻克事关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的基础前沿难题和核心关键技术,坚决杜绝为了职称提升拼凑无病呻吟的论文。
二、敢为天下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敢于提出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探寻新路径,不畏挫折、敢于试错,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在解决受制于人的重大瓶颈问题上强化担当作为,要从根本上减少科研项目的重复和模仿,重复模仿属于教育的范围,不是科研的内涵。
三、人无信不立。诚信是科技工作者的生命,坚持立德为先、诚信为本,大力弘扬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率先垂范。特别是学术权威要作科研诚信的表率,不过度包装项目,还要从制度上防止少数权威打着国家利益旗号给自己设专项计划,减少科研经费浪费。
四、甘坐“冷板凳”。科研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想要做出大成就必须能够静心笃志、心无旁骛、力戒浮躁,肯下“数十年磨一剑”的苦功夫。从事基础研究,要瞄准世界一流,敢于在世界舞台上与同行对话;从事应用研究,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真正的科研工作,诚信是基础,创新是关键,解决现实问题才有价值;重复是劳命,模仿是伤财,拼凑和抄袭是无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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