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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发布时间:2021-07-13

吴朝晖

中国科学院院士

浙江大学校长

 

创新型大学既要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内在的重要组成部分,又要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外在的重要联结纽带,为建设科技强国提供独特支撑。面向未来,创新型大学应在关键方向上实现更多引领性突破。

坚持拔尖筑峰,以顶天立地的创新参与重大科技任务攻关。既要加快推进从有到优的攀峰,产出更多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标志性成果,也要大力支持从无到有的筑峰,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作用。

坚持做强体系,以优质生态的营造促成创新能级的提升。既要完善办学体系,构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产业创新”等组织形式,也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进创新资源的流动共享。

坚持交叉会聚,面向前沿科技领域推进学科融合创新。既要完善学科布局,推动信息、生命、物质等学科群汇聚造峰,也要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将一流学科资源精准导入解决“卡脖子”问题。

坚持创新迭代,在引领变革中驱动创新体系的效能提升。既要率先推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应用转化等范式转型,在“四个面向”中推进新型校地校企合作,也要打造更加紧密的高能级政产学研创新联合体。

坚持数字治理,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科研创新活力。既要以数字化撬动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也要完善数据开放、信息联通、成果共享机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让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性平台等链接成网。

 

唐本忠

中国科学院院士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理工学院院长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一方面是我们内在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外部压力所致。在内有需求、外有压力的情况下,要把科技实力做上去,布局就很重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提法,本身就包含一系列的科技布局,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这些对提高科研硬实力非常重要,也是“十四五”期间将要重点着力的方向。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提高硬实力的同时,必须发展软实力。

首先,人才培养非常重要,因为所有工作最后都要落实到人。在过去的科技跟随阶段,我们做国外做过的课题,有正确答案;但到了现阶段,我们要做国外没做过的原创研究,没有现成答案。这就需要高校改变教学方式,培养具备创新意识的未来之星。

其次,建设创新文化极其重要。个人的创新意识与整个社会是否具备创新文化息息相关。现在,我国政府也开始重视创新文化的建设。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一章中,专门谈到“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

在现代社会,文化自信越来越倚重科学自信。我期待我们能培育创新文化,建立中国人的科学自信,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科研领域来,突破实用主义的影响,做一些看似“无用”的研究,这样才能实现跨越。

 

郭仁忠

中国工程院院士

深圳大学智慧城市研究院院长

 

经历了近10年的发展,智慧城市已在某些细分领域的技术应用获得了突破和成效。然而,在我看来,智慧城市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所有应用板块的数据并不能够完全地连通,智慧城市似乎还不够充分“智慧”。

我们常看到,一些城市,同一条道路的同一个位置上会安装几个甚至十几个摄像头。为什么要装这么多?因为它们各自所属的职能部门主体不同,安装不同的摄像头是因为每个部门的系统平台都不一样。而这在一定程度上便造成了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因此在基础设施和社会资源方面需要统筹建设、协同共享,避免重复建设,让资源配置更有效率。

数据烟囱、信息孤岛是很多城市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一个难点。不同区域、人群和部门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造成了资源和数据获取不平衡。此外,在万物互联时代,数据的分享也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阻碍。

出于对用户的隐私安全保护,一些数据持有者将个体数据“深藏闺阁”,一方面规避了法律风险,另一方面“要价”太高也让相关城市管理部门望而却步。造成了大量的数据“无效化”。

在我看来,其归根究底是法律和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提供数据需要承担责任,数据持有者在数据分享上有时并非不愿,而是不敢。要解决智慧城市建设的“信息孤岛”问题,只有在法律层面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让数据分享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让数据不再“无效”,推动智慧城市的建设。

 

陈和生

中国科学院院士

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国家实验室主任

 

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数量和种类已经基本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但装置的综合性能,实验终端的数量和性能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特别是科学产出差距更为突出,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较少,不能满足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求。

我们应当继续部署一批新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同时重视现有设施的升级改造,重点支持为战略必争的关键领域服务的设施,努力做到高质量、适度超前发展,高水平、全方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重大型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方案应当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和用户群体,力求综合性能先进,符合国情。必须充分考虑装置的可行性,特别要综合考虑建设和运行队伍及管理开放水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规划要考虑装置的全生命周期,重视装置的立项和建设,同时必须认真考虑它们的运行开放维护、实验设施的建设,以及升级改造。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必须继续坚持国家统一规划和部署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则,坚持以国家科技发展的战略需求和用户需求为导向。为了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参加大科学装置建设的积极性,我建议将新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程的地方共建部门,从现有的装置所在省市适当扩展到邻近省市共同承担,这样可以满足更多省市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愿望,集中力量办大事,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设施,加快实验终端的建设,同时扩展与地方的合作,促进对地方科技的创新贡献。

(本栏目资料来源于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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