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4
——德国考察启示之五
张国有 北京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德国所依靠的基础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专业力量。
民强国富,重在教育。我一直认为,没有高素质的民众,不会有先进与富强的国家。德国的先进与富强,源于德国民众的素质。而民众的素质,其基础在于教育,而教育成效在于实行什么样的教育制度。除德国以外,英国、法国、美国、日本、北欧的一些国家等,无论大小,凡走在前面的的国家,都和国民教育的理念、机制、途径密切相关,和国家重视人才素质的培养密切相关。教育先行是个基本规律。今年5月,北京对行人过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进行罚款,背景是交通事故中行人步行事故占了很大的比例,而违规后罚款在于促使行人遵守交通规则。这个用意很好,但收效不会很大,原因在于教育滞后而把惩罚当作了教育。尤其是农民工进城,也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城市交通规则的培训,城市中人对过马路,许多人也不遵守规则。当没有进行系统的教育、整个教育素质比较低的情况下,指望靠罚款扭转弊端不大现实。况且中国的小农传统和散漫文化不通过长期的、坚实的教育途径,只是搞些行政措施或宣传口号,不会有什么成效。中国的经济、政治、技术、社会的发展现实足以让我们体会到教育的基础作用。德国是个先进富强的国家,技术是个关键因素,但基础是教育。德国的教育理念和措施多少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德国实行的是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其教育理念是:要使每人有可能获得最理想的促进并接受合格的、符合其兴趣和能力的培养;每个人都有自由发展个性并按各自的爱好与能力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力;将年轻人教育成为决心在民主制国家中共同担负责任的成年公民。这种理念清晰可辨。德国是缺乏原料的国家,德国从上到下都知道它的富强所依靠的基础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专业力量和民众素质。所以,德国对教育很重视,教育投资很高。近10年来,德国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在3%以上,其中3/4左右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拨款,1/4左右为企业和私人的投入。在政府投入方面,采取的是“以州政府投入为主,联邦政府投入为辅”的投资体制。这种投资体制对德国教育功效究竟有怎样的影响,可再行讨论。这篇文章,主要就德国义务教育状态看其特色与功效。
二.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必须到学校接受教育。
德国实行12年的义务教育。凡是在当年6月30日前满六岁的儿童须进入小学就读,此为公民义务性的基础教育的开始,不可拒绝。入学前,所有的儿童都必须进行体检,凡身体和智力未健全的,允许推迟一年入学,或被编入学前班。德国儿童的入学年龄平均为6.7岁。未成年人必须到学校接受教育,这是法律规定,家长有责任让孩子读完12年书。如果适龄儿童不上学,那就是违法。这个规定很厉害。德国萨尔州就曾有几位家长因未送子女入学学习,父亲们被判入狱。这个规定,看起来严格,却是于私于公、于眼前与长远都有利的事情。有的国家没有这个硬规定,孩子随家长的意愿,可学可不学。农村的、尤其是贫穷地区的未成年人,可以因为家庭经济等原因不去上学或中途退学,家长也不负法律责任。这样的后果,一是造成孩子知识构成中基础教育阶段的缺陷,二是造成孩子成长过程中进一步接受知识的障碍,这两方面,无形中就造成孩子未来发展中技能、心理、就业等多方面的问题。如果这种情况存在于一个不小的群体,那么这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就存在一个不小的缺陷。所以,将未成年人必须到学校接受教育作为硬性的法律规定,对国民、对国家都是个有利的基础性措施。
德国小学教育是全日制学校,基本理念是“快乐教育”,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生活的能力,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课外兴趣活动。德国小学尽力教育孩子努力学习知识,但尽可能避免用分数刺激的功利导向。通常,小学一、二年级不设各科成绩单,而是用教师的评语来反映学习的效果,教师用描述加鼓励的语言使学生保持学习的动力。对学习成效较差的学生,采取加强的措施而不是留级的办法。
三.提高学生多方面接受知识的能力和运用知识去思维的能力。
在中学阶段,德国有的学校实行全日制授课,有的是半日制授课。实行半日制的学校其剩下半天学生干什么?我们通常会担心学生没人管,自由散漫放松学业,或干不好的事情。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我在德国做学术访问,接触过中学生,知道他们的学习倾向,但没有做过系统的研究。但我看到一篇文章,说德国汉诺威市有16所中学,作者做过考察的有3所中学,一所是全日制授课,另两所是半日制授课。半日制学校的学生上午8点进校,上完6节课后,13点半放学回家。下午半天,学生要完成课后作业,或者有选择地参加社区教育协会组织的活动,例如有体育科目的训练,有美术、音乐等方面的培训等。社区教育协会举办这样的事业,需要资金投入和人员管理。所以,学生需要交少量的费用。我接触的中学生和他(她)们的家长赞成这种制度,因为一天到晚在教室上课,把学生搞的疲惫不堪,思维效率也下降。半日教室,半日课外,课外也是教育。这样有利于学生的身心调节,有利于青少年时期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
德国中学的课堂教学形式比较生动活泼。教师经常在讲授一段后提出问题,大家共同讨论,甚至相互争辩。课堂不仅仅是灌输知识,而是注重启发学生的思维,这已经成为中学教育的惯常做法。我曾经问过一个中学生他们课堂教学的情况,这个学生说,老师有时讲课后会提出问题,课堂上争论不休,老师让我们回家查字典或上网查资料,或者问爸爸妈妈亲戚朋友。因为得到的资料不太一样,下次上课时又争论,最后,老师再给我们讲结果或不同的观点。这样一来,我对这个问题的知识记忆就非常深刻。有次到企业参观,企业经理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课堂上争论的问题(环境污染),我的回答使企业经理感到吃惊,他没想到一个中学生对这个问题竟然有多方面的认识。
四.如何看待教育质量,影响教育体系的着力方向。
课堂上重点在教授,还是重点在讨论,不同学校、不同国家会有许多分歧。应该说,教育的基本功能是传授人类知识和技能,同时鼓励创造新的知识和方法,提高人的素质。就德国和中国来看,德国义务教育是在传授知识的同时,着重引导学生拓展思路、自发地研究问题,其教学质量着重于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鼓励学生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考试也有分数和等级,但也是从能力培养出发考虑问题。中国的义务教育着重传授知识,知识的基础很系统、很扎实,其教学质量着重于如何使学生能够掌握更多的厚实的知识,考试以掌握知识的多少、以分数来作为衡量标准。所以,模拟题型、猜题、答题、比分数、比第一很盛行,一旦遇到分析问题,往往比较被动。这两种情况并不意味着德国或中国所有的中学都是那样,但却反映一种社会教育的倾向。
德国中学着眼于国际化全球化发展,课程有意安排有国别内容和跨文化内容。德国中学都重视学生的语言能力训练,一般要求学生要掌握三种语言,除学好德语以外,英语是必修课,另外可再选一门其他语种。所以,德国学生对外交往能力很强。我认识的一位华人家庭,长期在德国生活,其孩子在中学学习,素质很好,属于奋发向上的那一类,他会五种语言,除德语、英语、汉语之外,还选修了法语和西班牙语,很是厉害,所以,他在选择大学时优势就非常突出。德国从实际出发看待教育质量,使得教育体系的着力方向有自己的特点。效果很明显。有时我看到德国的中小学生和爸爸妈妈出门,背着背包,或拉着自己的拉杆箱,特立独行,毫无累意,尤其是中学生,他们所得到的知识和能力,已经使他们成为家庭中社会活动方面的得力助手。
五.学生并不一味追求上大学,根据兴趣倾向和能力差异进行分流。
初中三年的学业完成后,有的学生选择进入职业学校,准备读三年后就找工作就业或选择进入高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有的学生学习成绩好、对文理感兴趣,就会选择进入普通高中、文理高中学、全科中学一类的中学高年级阶段学习,为进入大学做准备。如果有的学生读了一段普通高中以后,遇到学业问题或兴趣的改变,也可中转到职业类学校学习。普通高中为准备上大学的学生通常会加学一年,即“13年级”,在这个时间里,学生可以依据其喜好与发展方向自由选择学习课程与重点科目,以此作为进入大学专业的准备。考虑到越来越多的文理中学毕业生会选择进入职场工作,许多文理高中也针对新兴职业或热门工作的需求,对教学科目进行了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变化。例如,有的以科技教育为主轴的文理高中,有的以经济领域为主的文理高中等。
德国人比较求实,比较讲究学生的实际能力,父母亲望子成材。中国人比较讲究面子、位子、梦想等,父母亲望子成龙。社会文化的不同,教育体制的差异,会在义务教育的不同阶段反映出来。在中学阶段,德国学生会根据自己的兴趣倾向和能力差异来选择今后的方向,家长也会很实际地建议自己的孩子进行选择,不会一味地主张孩子都去考大学。中国的孩子考不上大学觉得丢家里的面子,不得已才选择其他类型的学校。这种文化影响了正常的学业分流。一般情况下,德国学生初中学业完成后,有明确倾向的,大概有1/3左右的学生选择读普通高中,以后上大学;另有1/3左右的学生选择职业高中,以后就业;还有1/3左右的学生看形势随机会进行选择,在大学、或职业高等学校之间、或直接就业之间选择。德国的义务教育制度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并为其提供多种多样的选择。
六.理论和实践并重的职业教育为德国培养出水准很高的技工队伍。
德国的职业教育走理论和实践并重的道路,非常有特色。德国的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选择进入职业学校(类似于高中阶段)学习。这类学校负有两类教育任务,一是学校对学生的教育,明确经过三年教育后学生应达到什么样的规格和水平。二是企业对学生的培训,这需要在政府部门的安排下,学校、学生与企业签订合同,合同关系涉及对学生实习的内容、方式,以及待遇等方面作出规定。在学生实习期间,每月企业发给学生一定的工资。由于学习期间能有收入,这也使职业学校有一定的吸引力。德国政府也要求企业必须接受学生实习,将此作为德国教育体系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并有相应的鼓励政策。
学生教育分上课和实习。在校上课的时间随年级的升高而逐渐减少。有的学校这样安排:第一年,每周2天时间在校上课,每天9节课,其中3节文化课,6节专业课;第二、三年每周1天在校上课,其余时间在企业实习。对于文化知识和技能,也是根据专业需要进行安排,尽力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毕业后就能用。有的企业干脆就把中意的学生毕业后就留在企业就业。我在德国曾考察过一个生产汽车模具的企业,每年有五个学生实习名额,这些学生被分配在不同的岗位上,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学习,实习后,由企业出示实习证书。我还考察了一个生产防腐涂料的企业,这个企业专门设置有实习车间,实习车间里放置有各种工具、喷涂用的各种涂料、喷涂的各种对象(墙壁、木料、制品等)、各种手册、书籍、挂图、规则等,专门有培训教师带领集体进行实习。完成实习过程后,学生就掌握了涂料的使用和操作,拿到了技术证书和学校的毕业证书,就可以上岗操作。
德国制品工艺水平精湛、质量优良,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德国重视职业教育和对职业技能的严格培训。这种双元制的职业教育,为德国培养出接续不断的水平很高的技工队伍。看到德国的先进和富强,我首先想到的不是德国机器,而是德国教育,尤其是在12年义务教育体系的基础教育方面的非功利性的理念和措施,很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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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义务教育
美国实行13年免费义务教育,州立法机构制定了专门条款,授权地方学区向学生收取合理的杂费和其他费用。通常来说,不能向学生收取的杂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必要教科书和其他教育资料,包括图书馆藏书费、校外旅游费,必要的教育课程、课外活动费等。学区有权收取以下杂费:利用学校材料制作并最终为学生拥有的产品成本费,选择性课外活动的入场费和其他费用,学习资料、用品或者设备的押金,使用音乐设备的合理费用,学生个人的体育运动设备和服装费用,学生自愿购买产品的付费等。如果学区对没有法律授权或者没有禁止收费的项目收取费用,必须召开听证会。合理收取的其他费用是指除学费和杂费之外的费用,罚款是其中重要的一项,主要是学生遗失或者损坏学校财产后的赔偿。
英国的义务教育法
1870年英国颁布《初等教育法》。该法第5条规定,每个学区都应在公立学校为本学区的所有儿童提供教育;第74条授权学校委员会制定地方法规,强制5至13岁儿童入学。1880年又颁布教育法令,规定5至10岁为义务教育年限。1918年教育法将义务教育年龄延长到14岁。1944年教育法规定,5至15岁为义务教育年限,1972年又延长至16岁。英国教育的发展和公民思想文化水平的提高,为普选权的实现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基本的保障。
日本的义务教育
日本义务教育指近代日本的普通教育。日本于1872年制定学制,宣布了“国民皆学”的目标。1879年《教育令》规定八年学龄期间有义务最少受16个月的普通教育。1886年颁布的《小学令》规定实行普通小学四年义务教育,1907年延长为6年。第二次大战前,义务教育与服兵役、纳税同样,被视为“臣民”对国家的义务。战后日本宪法规定,“一切国民皆有依据法律规定,按其能力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负有让其子女受普通教育的义务”。战后的义务教育延长为小学和初中共9年,其宗旨是以儿童、青年的学习权利为中心,保障国民受教育的权利。现行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的规定是:①学龄儿童、学生的父母及保护人有让学龄儿童、学生就学的义务。②市町村、都道府县有开办学校的义务。③不征收学费及其他杂费。④市町村等有义务援助和奖励儿童、学生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