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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现状及其出路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6

杨天朗 北京十一学校

  
【摘要】
  当前,我国农民工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仍存在受教育机会不均等、入学难、教育整体水平落实等问题,本文以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为切入点,并结合自己在打工子弟公益学校做志愿者的经历,分析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现状与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以期更多人关注并帮助改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现状。
  
一、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现状
  
  当前,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使得农民工子女学校无法满足标准化的教学要求。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家庭教育的问题、学校资源的问题,学生基础的问题,以及社会重视的问题,其具体内容如下:
  1.家庭教育的问题
  农民工子女数量多,流动性大,年龄结构复杂,家庭背景多样等家庭方面的问题制约着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发展。长期以来,农民工由于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总体上家庭经济基础薄弱、加之一些家长思想观念落后,疏于对子女的教育和学习的监督,对孩子将来的发展也没有具体设想和能力,许多农民工难以胜任和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职责,学校与家长难以配合,使得解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更加艰难。
  2.学校资源的问题
  学校方面的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农民工子女进入务工城市的公立学校“门槛”高,费用昂贵,手续繁琐。在公立学校中,农民工子女不仅入学学费高于当地户籍人口子女,而且就学过程中其遭受各方面歧视和不平等对待的情况也较多,因此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很低,只能在农民工子弟学校或一些教学水平较低的私立学校里就读,而这些农民工子女学校老师待遇低,甚至很多是志愿者在担当教师,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比公立学校低,教师队伍不稳定,师资力量参差不齐.学校环境差.
  3.学生基础的问题
  由于同一班级学生来自不同地方,而不同地方教育水平和教育效果不一,学生基础差距很大,加之农民工流动性大,导致农民工子女换校频繁,学校插办生多,同班学生成绩差距很大,这给教师教学带来很大困难,除了日常教学,教师必须花很大精力为进度落后的学生进行一对一辅导,而很多落后的学生无法得到辅导从而产生厌学混学,既使农民工子女完成了义务教育,但他们的成绩与公立学校学生相比差距较大,这使得他们进入大学的机会比公立学校学生少了很多, 他们甚至很多会象他们的父辈一样,继续做农民工.
  4.社会重视的问题
  社会方面的问题也使得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陷入困境。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在社会方面,主要由于义务教育政策的现实困境、受义务教育的社会公平问题、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社会排斥和农民工子女学校所获待遇不平等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目前教育资源质与量的地区配置极不均衡,农民工子女入学时常遭遇隐性排斥,教育政策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落实的问题,户籍对义务教育选择的限制等等, 使得很多农民工子女无法得到享受良好教育资源的机会,从而使他们许多人失去了依靠知识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出路
  
  为促进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发展,针对当前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希望政府教育相关部门要全面重视针对这部分人的义务教育,逐步放开义务教育对于户籍制度的要求,尽快进行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系统设计并加强专门投入,社会力量需要更多支持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出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强化家庭对教育的意识
  强化家庭对教育重视的意识是加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关键。在加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中,应提高家庭对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使农民工子女父母重视教育对孩子的重要性。强化家庭对教育的认识,应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父母的指导,强化农民工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观念,加强对农民工子女家长的培训,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改善教育方法和提升亲子关系,为农民工子女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2.改革现行户籍制度
  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问题就必须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目前,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是总体进展不大。应尽快结合农民工户籍面临的问题和城镇化规划改革户籍制度。在对户口登记和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应当遵循自由迁徙的原则,凡在城市拥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以及合法固定住所的公民,都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该城市的户口。同时,要将依附在户籍上的教育、就业、住房等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逐渐剥离开来,以此逐步消除不同群体享受义务教育的差别。
  3.完善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规范
  目前,我国虽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为主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体系, 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平等受教育权难实现等问题仍很突出, 教育法虽然规定了农民工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该法及相关法律规范却没有对如何进行农民工子女教育保障制定出明确的法律条文规范,而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行规定。但各地由于对自身情况的不同考量,很难对保障措施作出实质性的规定。所以很容易形成地方保护主义,而使农民工子女教育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法律规范中也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无法为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因此,为了真正落实义务教育法,需要国家教育相关部门针对目前出现的问题来统一制定针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相配套的法律规范.
  4.增加专门义务教育经费.
  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甚至许多是跨省流动的,特别是经济发达城市,吸引了大量农民工进入,为解决他们子女义务教育的问题,需国家层面统一考虑专门针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增加专门预算,以解决他们在流入地义务教育经费来源问题.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资助,通过社会渠道筹措资金与设施,这样通过政府和全社会的力量,改善现有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促进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良好发展,给予家长和孩子充分的自主选择权,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获得相应的良好义务教育。
  5.建立稳定的师资队伍,
  目前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队伍的水平和稳定性问题突出,一是需要国家教育部门为农民工子女学校提供专门经费, 保证骨干师资力量的稳定,二是全国的各类师范院校可以把农民工子女学校作为师范生主要的实习基地之一,要求学生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教学,并形成师范院校与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对口支持,以解决其师资不足问题, 同时教育部门可以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招募机构,为农民工子女学校统一招募选择合格的志愿者补充师资力量.包括从大学中学招募一对一辅导志愿者. 让更多志愿者加入,帮助提升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水平.
  6.对城市公立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实施配额管理
  要求城市公立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在招生比例中为农民工子女安排一定招生配额,并免除费用, 学校对这些学生配备同等师资,让农民工子女有享受同等教育资源的权利,同时让农民工子女真正融入城市.
  
参考文献:
  [1]邓谨,刘渊洁.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问题及对策研究[J].宁夏农林科技.2011(08)
  [2]皮艳辉,刘芳.试析流动儿童教育现状及解决对策[J].现代教育科学.2010(06)
  [3]吴睿,王德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绩效研究初探[J].安徽农业科学.2011(18)
  [4]赵庭.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再探析[J].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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