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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入粤:“珠江人才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2

整理|本刊记者  舒雪萍

  
  
  2009年,广东省组织实施“珠江人才计划”,计划用5至8年时间,引进500名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发展高新产业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应用型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珠江人才计划”坚持以用为本,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用当其时、才尽其用,旨在统筹抓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青年人才、非公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区域人才开发工作,促进人才协调发展。
  如今,“珠江人才计划”已经成为广东省强大的人才引擎。
  
原则与重点
  
  “珠江人才计划”坚持“三注重两符合”原则,即注重人才水平、注重技术成果、注重产业化前景,符合加快发展需要、符合优化经济结构需要,着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围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新能源汽车、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优势产业,该计划优先引进在计算机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和标准光组件及器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增材制造(3D打印)等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实现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或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团队和领军人才。
  
两类对象,三档资助
  
  “珠江人才计划”的资助对象包括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两类对象均分“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应用基础研究”两类申报评审。
  技术研发产业化类主要依托产业化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快速产业化潜力和广阔市场前景;重点考量核心技术创新、战略产品研发、销售利税、技术市场成交额及带动相关产值等方面指标。
  应用基础研究类主要依托重大研发平台、重点学科和重大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问题进行研究。重点考量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前瞻性、研发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其他研发产出,如承担国家级高水平项目、高质量论文发表、核心专利产出及支撑产业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指标。
  在确保引才质量的基础上,保持适度引才规模,引进人才的资助档次及额度如下:
  1.创新创业团队。
  第一档次:世界一流,资助8000万元;
  第二档次:国内顶尖、世界先进,资助3000~5000万元;
  第三档次:国内先进,资助1000~2000万元。
  资助档次、数量及额度根据评审规则及评委评分、推荐结果确定。
  应用基础研究类:
  定额资助2000万元,根据评审规则,达到资助标准的择优资助。
  2.领军人才。
  每名资助600万元,包括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或全职来粤工作的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团队和领军人才,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免评确定资助档次及额度。
  团队资助经费中100万元(税后)为住房补贴,由团队带头人支配使用。
  创新药物领域申报临床前研究项目须基本完成中试生产工艺研究,并建立质量标准,基本完成初步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作用机理比较明确,并在2年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究项目申报团队研究品种须已申请(以获得申请受理号为准)或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临床试验批件。
  
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创新性突出或产业化前景好。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1年7月1日之后出生)。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等全职来粤工作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1946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用人单位在我省依法注册(截止申报之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从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4年1月1日之后。
  5.引进后需在粤连续工作5年以上,领军人才需全职在粤工作,团队需满足相关来粤工作方式时间要求。
  
创新创业团队
  
  创新创业团队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指与团队带头人同时引进的人才)组成。
  2.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
  3.团队带头人需全职在粤工作;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2人全职在粤工作,默认为团队第一、二核心成员;其余核心成员可选择全职或平均每年兼职在粤工作3个月以上。优先支持所有成员全职在粤工作的团队。
  4.海外青年英才团队所有成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7月1日),均为境外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5.团队成员至少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中有过3年以上稳定合作,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且引进后能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领军人才
  
  1.技术研发产业化类领军人才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海内外承担过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
  (2)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
  (3)拥有广阔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
  (4)主持或主导制定本产业(行业)的国际、国家标准,并成功实施。
  2.应用基础研究类领军人才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主持过发达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863”“973”项目;
  (2)近5年在本专业(学科)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论著;
  (3)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或发明专利;
  (4)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鼓励自主创业的团队、领军人才申报本计划。
  
评审流程
  
  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知识产权的真实性、有效性、关联性和权属性进行核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用调查,遴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入评审。
  第一轮为专业评审。分专业小组进行专业评审,主要对申报人的技术先进性作出评价。专家分档次投推荐票并打分,平均分60分及以上且推荐票超过50%的申报人进入第二轮评审。
  实地考察。对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全部申报人及其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用人单位支撑能力及项目预算的合理性,考察报告作为第二轮评审的专家参考资料。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第二轮评审。
  第二轮现场答辩评审。分领域或类别进行现场答辩评审,主要对申报人项目的产业化前景及可行性作出评价,专家分档次投推荐票并打分。
  确定拟入选名单及资助额度。根据申报人两轮评审的得票数和得分数,择优确定拟入选名单及资助额度。
  公示与报批。拟入选名单及资助额度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支持措施
  
  1.入选的创新创业团队可按档次获得省财政专项工作经费资助,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可按省财政支持专项工作经费额度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  
  2.创新药物领域临床前研究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技术研发产业化”团队资助额度最高可达其项目申报预算总额的50%。
  4.入选的团队带头人和领军人才,按照《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暂行规定》(粤人社发〔2009〕50号)有关文件规定,享受落户居留、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特定生活待遇。
  5.省财政资助资金分两期拨付,签订合同后拨付省财政资助金额的60%,通过中期考核后拨付剩余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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