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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3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旨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工程师、优秀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打造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领和带动各类科技人才的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计划实施的背景
  
  2010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到2020年,确立国家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人才资源总量增加到1.8亿人。
  《人才规划纲要》是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对未来10年人才工作做出了总体部署。该规划设计了12项重大人才工程,“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被列为12项重大人才工程的第一项,足见其重要性。
  根据《人才规划纲要》的部署,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科技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同负责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2011年8月,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国务院的审议,《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获正式批复。
  
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1.设立科学家工作室。为积极应对国际科技竞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在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科研领域设立100个科学家工作室,支持其潜心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努力造就世界级科技大师及创新团队。
  2.造就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养和支持3000名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使其成为引领相关行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组织完成重大科技任务的领军人才。
  3.扶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着眼于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面向科技型企业,每年重点扶持1000名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新创业的优秀创业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
  4.建设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500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通过给予持续稳定支持,确保更好地完成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任务,保持和提升我国在若干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5.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为依托,建设300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营造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政策环境,突破人才培养体制机制难点,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人才培养政策、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人才特区。
  
计划实施的原则
  
  1.坚持与科技、教育规划相衔接。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加强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工作的紧密结合。
  2.坚持与重大任务相结合。加强高端引领,突出科技前沿、重点领域和战略需求,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培养、造就和集聚人才。
  3.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在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等方面积极探索,着力激发科技人才敬业奉献、求真务实的内在动力,建立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专心创业的良好环境。
  4.坚持统筹协作。加强项目、基地、人才的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统筹,做好与部门、地方现有人才计划的有效衔接,形成部门协调有效、地方落实有力、组织实施有序、资源配置合理的工作格局。
  5.坚持分类推进。按照“整体部署、分类推进、试点先行、逐步完善”的工作原则,针对不同任务特点,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法和工作步骤。对于探索性强、实施难度大的任务先行开展试点,逐步完善,积累经验后全面展开。
  
遴选条件与方式
  
  1.科学家工作室。科学家工作室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首席科学家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研究方向处于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发展成为世界级科技大师的潜力;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坚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首席科学家由有关部门、地方或国内外权威专家推荐产生。科学家工作室要有具体的科研规划、建设方案和部门(地方)支持措施,加强与国家相关人才计划的衔接。科技部组织专家对首席科学家人选和工作室建设方案进行论证,会同有关部门或地方批准建设。
  2.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科技项目的经验;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由有关部门、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重点科研基地等限额推荐或知名专家特别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支持。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企业创办不足5年;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由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支持。同等条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创办人、法人科技特派员的法人代表以及“千人计划”创业人才入选者优先。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核心人员相对稳定;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由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牵头组织单位择优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支持。
  5.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牵头单位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牵头单位应有丰富的科技资源、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人才培养基础;牵头单位建立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化人才交流与合作培养;牵头单位建立了科教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由部门和地方择优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方案进行论证,经推进计划部际协调小组批准后建设。
  
计划的进度安排
  
  1.2011年为部署启动阶段。发布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开展科学家工作室建设试点,启动各项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2012年至2015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到“十二五”中期,完成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完善工作。到“十二五”末期,推进计划各项任务完成过半,开展中期考核评估。
  3.2016年至2020年为深化完善阶段。到2020年,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建设人才培养基地等方面完成推进计划总体目标,带动和引领各类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发展。
  
“推进计划”进行时
  
  自2012年开始实施至2013年底,“推进计划”已经确定3个科学家工作室的首席科学家人选,共遴选支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74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55个、科技创新创业人才306名、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6.个。
  2014年经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确定306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13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52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33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入选。
  2015年共有307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51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14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34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入选。
  2016年共314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7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03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33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入选。(信息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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