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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天下英才:“3635”人才引进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5

    
  “3635”人才引进计划即长沙市引进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计划。该计划于2014年2月19日正式出台,这是长沙市继“313计划”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政策,是其打造人才洼地、落实“人才支撑”战略的重要措施。
  
以原则为出发点,以目标为导向
  
  “3635”人才引进计划着眼集聚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效益、提升优势,用3年时间支持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的用人单位,在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及现代物流、新能源及新材料、文化创意等6个重点产业领域内,引进500名左右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其中,领军人才50名左右,高级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100名左右,专业技术骨干人才350名,使长沙成为全国重要的产业基地、创业基地和现代化人才集聚中心。
  着眼长远,注重实际。长沙市围绕该市人才队伍结构现状、用人单位需求和产业发展规划,引进一批当前紧缺、长远必需的优秀人才。制定出台引进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的政策意见和实施细则,激励有关部门和企业自觉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投身长沙发展和建设。发挥用人单位引进人才、聚集人才、使用人才的主体作用,由用人单位提出人才需求计划,创设事业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服务。健全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在用人单位和优秀人才之间实行双向选择。针对用人单位和优秀人才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实现分层、分级、分类引进。探索各具特色的激励、约束、评价管理办法,形成责任明确、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机制。
  
明确人才选引标准
  
  引进的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身体健康,善于与团队成员合作共事。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才,“3635”人才引进计划明确了相应的选引标准。
  1.领军人才:主要是指拥有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发展状况和国际规则,能引领长沙产业发展、带来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重量级人才。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经认定代表国际学术研究最高层次的院士、专家;符合长沙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国际一流专业水平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及与其层次相当的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项目)前三名,二等奖获得者(项目)前两名,或条件相当的其他优秀高层次人才;引领长沙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传统产业转型,带团队、技术、项目、资金来长沙自主创业、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专家学者。
  2.高级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主要是指具有优良教育和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较丰富,行业认可度较高的经营、管理、金融和研发人才。具体是指具有应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含经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境外学历),或在大型企业总部(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比较突出,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才,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或特殊专长的人才可适当放宽职称、学历限制。
  3.专业技术骨干人才:主要是指具有高级技师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才。中级职称应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在公司或部门担任过专业技术领域负责人,具有应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在专业领域内参加全国评比竞赛获得前三名或参加全省评比竞赛获得前两名的专业技术骨干。
  
优惠政策
  
  安家补助政策
  对自主创业或与用人单位签定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领军人才,“3635”人才引进计划给予100万元安家补助;对自主创业或与用人单位签定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高级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给予50万元安家补助;对与用人单位签定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
  
  创业扶持政策
  1.贷款贴息。计划实施3年时间内,对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及团队创办企业人员,根据项目情况,经论证评审后,帮助协调融资贷款,并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利息额的50%,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3年的贷款贴息,每年贴息总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
  2.配套支持。引进的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或团队领衔的项目,可由市委人才办优先推荐享受科技、发改、工信等资金项目和人才项目支持。同时,按属地原则,享受各园区和区县(市)相关的配套人才优惠政策。带项目创业人员,经评审论证可享受代建厂房、免租厂房、股权投资等优惠政策。
  3.风险投资。对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及团队创办的企业,鼓励园区或区县(市)经过评审,实行风险投资。
  
  奖励政策
  对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或团队带项目创业人员,从企业正式注册起,5年时间内,根据创办企业当年入库税收市、各园区和区县(市)所得部分总额及年度增长情况给予奖励。当年入库税收市、各园区和区县(市)所得部分总额达50万元以上,且税收总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含20%)的,奖励该企业20万元;当年入库税收市、各园区和区县(市)所得部分总额达100万元以上,且税收总额较上一年度增长15%以上(含15%)的,奖励该企业50万元;当年入库税收市、各园区和区县(市)所得部分总额达300万元以上,且税收总额较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上(含10%)的,奖励该企业100万元。
  对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或团队,从与企业正式签约起,3年时间内,所带项目在企业实施产业化投产,当年该项目实现入库税收市、各园区和区县(市)所得部分总额100万元以上,且税收总额较上一年度增长15%以上(含15%);或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当年该项目、该产品实现入库税收市、各园区和区县(市)所得部分总额达200万元以上,且税收总额较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上(含10%)的,奖励引才企业50万元,其中用于奖励人才及团队不低于30万元。
  
“一站式”服务与引进方式
  
  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为引进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各级领导联系人才制度。对具有中国国籍要求取得长沙市常住户口的引进人才,市公安机关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对于愿意放弃外国国籍而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优先办理。引进人才愿意购买住房的,参照长沙市居民购房政策执行;海外高层次人才购房,由服务专员陪同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规划设立高层次人才公寓房,供引进高层次人才临时居住。
  “3635”人才引进计划对引进人才,按照本人意愿,解决其子女就近入读公办中、小学;其中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愿意就读长沙玮希国际学校的,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教育补贴,累积最高额度为5万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在市属医院和经协商的部分省属医院开辟医疗绿色通道。在保险方面,引进人才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协调服务。对引进人才外籍无业配偶和子女不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可由服务专员协助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对引进人才配偶愿意在长沙市就业的,由引进人才用人单位积极解决。对引进的外籍人才,由服务专员协助办理居留和出入境相关手续。除此之外,长沙市每年组织为长沙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进行一次度假疗养。
  引进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行新闻发布会;用人单位通过专业猎头公司、网上发布信息、组织招聘活动等方式自主遴选人才;每年在长沙举办一次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专场招聘会,到重点高校聚集、产业人才集中的城市举行专场宣传推介和现场招聘会;依托重大项目和课题等,以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为载体,采取技术合作开发、产业技术联盟、课题招标、项目协作等方式集聚人才和柔性引进;加强与海外留学生组织、海外华人协会、人才中介机构等组织的合作,建立人才工作海外合作中心。同时,长沙市市委市政府每年适时开展境外人才引进洽谈活动,充分发挥在长沙创新创业的“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和“313计划”等各类高端人才的积极作用,以才荐才,以才引才,广聚天下英才共建长沙。
  
  (内容来源于《长沙晚报》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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