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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西南飞: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6

    
  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贵州省推出多项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省、科教兴省战略,2013年贵州省又实施了“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
  该计划重点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实施“百人领军人才计划”“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和“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
  
引进对象、条件与渠道
  
  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对“百人领军人才计划”“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和“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的引进对象与条件及渠道做了如下规定:
  “百人领军人才计划”: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贡献、较大的发展潜力和显著的引领作用;在业内具有良好信誉,无知识产权争议或经济纠纷。
  2.在重点领域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原始创新或集成创新能力,能够引领和带动某一专业领域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具有成果转化能力,来黔创办企业、领办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引领和带动某一重点领域产业发展;在现代物流、金融投资、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有重大创新突破并取得显著效果。
  3.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知识产权清晰,市场潜力巨大,技术前景广阔,项目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项目基础稳固,已完成前期开发,进入中试或样机制造阶段,具有稳定可靠的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并拥有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人才团队。
  以下重点领域直接引进的人才,可直接入选“百人领军人才计划”: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首席科学家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主要负责人;世界500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大的专业贡献和发展潜力;在业内具有良好信誉,无知识产权争议或经济纠纷。
  从事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和研发,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对某一专业(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技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符合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来黔创办、领办重点领域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能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在现代物流、金融投资、信息服务、旅游文化、商贸流通等现代服务业领域有重要创新突破。
  重点领域直接引进的以下人才,可直接入选“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4至6名及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心技术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香江学者计划”人选;在贵州落地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
  柔性引进的以上人选,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作协议,每年在贵州省工作不少于3个月,且带有可转化或产业化成果的,经评审,也可入选“百人领军人才计划”与“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
  人选应在省外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为贵州省急需紧缺。
  “百人领军人才计划”“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计划”人选采取直接或柔性的方式从省外引进。对直接引进的人选,可采取调入、投资兴办或领办企业的形式;对柔性引进的人选,可采取兼职、从事科研项目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形式。
   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引进渠道有:依托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对人才的需求,通过项目引才的方式促进项目与人才引进的有效对接,引导人才直接服务经济发展;依托国家“高交会”“科博会”“留交会”和贵州省“人才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及“院士专家援黔行动计划”,通过举办高端论坛、企业家沙龙、人才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推进人才交流,搭建和拓宽引才平台;依托国家级重点学科与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省院士工作站及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引进国家大院大所到贵州省建立研发机构,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鼓励和支持各产业园区不断完善引才政策,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以各类产业园区为依托的省级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行“人才特区”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和扶持力度,吸引一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创业人才来省投资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与知名人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座谈交流、供需见面等形式,加强用人单位与中介机构联系,提高引才针对性、时效性;健全完善“中国贵州人才交流合作网”,发布用人单位与域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建立双方信息共享机制,拓展对外引才渠道。
  
支持措施助力计划实施
  
  “百人领军人才计划”:
  1.引进当年给予每人100万元奖励;第二年、第三年项目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目标的,经考核认定,继续给予100万元奖励;所在单位或园区配套提供工作场所、仪器设备、科研启动资金、工作助手和不低于120平方米的住房;妥善解决配偶安置问题。
  2.子女转入省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转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可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学校。高中毕业后在省内参加高考的,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3.在贵州工作期间,享受与“两院”院士相同的医疗照顾待遇,直接纳入省委保健办管理。
  4.优先推荐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及省核心专家,积极推荐为“两院”院士候选人、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候选人。
  5.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科技计划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其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柔性引进到省内工作的,可与所在单位在职人员一样申报科技项目和科技奖项。
  6.对研发的产品进行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时,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对符合规定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给予3年期内3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补助。
  7.省政府发放的一次性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从事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省级科技部门认定,免征增值税。
  8.对成绩突出的领军人才,可聘为省政府科技顾问,优先推荐申报省科技合作奖。对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显著效益、贡献特别突出的领军人才,授予“黔灵科技贡献奖”称号,并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9.引进领军人才所带领的人才团队,可优先参加省级创新人才团队评选,所获经费资助由领军人才掌握使用。
  
  “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1.引进当年给予每人50万元奖励;第二年、第三年项目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目标的,经评审,继续给予50万元奖励。
  2.所在单位或园区配套提供工作场所、仪器设备、科研启动资金、工作助手和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住房等;妥善解决配偶安置、子女就学问题。
  3.在贵州工作期间,纳入省医保管理,所需医疗资金通过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解决;优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推荐申报省政府特殊津贴、省管专家等,优先选派参加能力素质提升培训。
  4.对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显著效益的创新创业人才,优先给予个人与贡献大小相匹配的奖励、政治待遇和荣誉称号,享受省、市、县及有关单位制定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奖励。
  5.同等享受领军人才的第6、7、8项优惠政策。
  “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
  提供人才公寓租住,同时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职称评定、配偶安置和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倾斜,具体政策由各市(州)、贵安新区或所在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
  
  (内容源自新华网、千人智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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