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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学城“海英计划”: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8


  中关村科学城作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区,承担着打造科技创新出发地、原始创新策源地和自主创新主阵地的历史使命,承担着引领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功能。人才一直是中关村最美的风景,为深化“人才强区”政策、升级人才新政,让创新合伙人圈层持续拓展,让多元创新主体交融共生,倾力打造“强磁场”,持续擦亮“创新蓝”,《中关村科学城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英计划”)应时而生。
  “海英计划”项目申报包括海英人才、人才引进与培育平台、海内外引才平台等。
  其中“海英人才”包括全球顶尖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科技服务领军人才、青年英才5个项目。入选的“海英人才”将获得“个人贡献奖励+创业扶持+创新培育+生活保障”的全方位扶持。
  
申报对象
  大信息、大健康和新材料、先进制造、能源环保、科技服务等“高精尖缺”及其他优势产业领域的人才。
  在科学城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各类人才,且被认定后能保证全职在科学城至少连续工作3年(一经申报即视为承诺,全球顶尖人才除外)。人才可以依托创办或任职的单位申报,该单位应在海淀区注册、纳税,申报全球顶尖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青年英才类别的人才所在单位,同时须在中关村海淀园纳入统计,信用情况良好。
  
申报条件

  一、全球顶尖人才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国内外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或相关科技前沿领域的外国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
  3.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4.入选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工程顶尖人才项目,或国家级国内高层次人才工程杰出人才项目。
  5.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
  
  二、创新领军人才
  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两年内以所在企业名义申报并获得国家科技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负责人(组长、副组长或同等职务人员)。
  2.企业内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及产业化项目(原则上立项5年以内)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课题负责人、组长、副组长或同等职务人员),项目须由人才所在企业作为课题承担单位,已结题并通过验收。
  3.高校院所内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及产业化项目(原则上立项5年以内,已结题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课题负责人、组长、副组长或同等职务人员),与科学城企业共同实施一定规模的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且形成的成果归属企业。
  4.在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取得相当于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才,与科学城企业共同实施一定规模的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形成的成果归属企业。
  5.近3年内担任“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前三发明人,其专利在科学城落地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6.近3年内担任“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奖一等奖主要完成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7.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总部企业,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原则上达到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8倍以上,在关键岗位发挥引领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8.担任产品规划首要负责人,从事产品经理工作10年(含)以上,全面制订所负责领域/行业的产品发展规划,主导核心产品的业务和商业模式设计,所规划的产品至少3个以上获得商业巨大成功。
  9.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出突出贡献,担任疫苗、特效药项目研发负责人,且研发的相关产品已经得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或正在认定中。
  
  三、创业领军人才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创办企业成立时间应在1年以上、5年以下(生物医药研发等领域可适当延长)。
  2.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经产业化或处于中试阶段。
  4.创业团队基本稳定,企业注册资本金中现金资产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申报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自然人股东。
  5.创办企业近3年累计获得3000万元(含)以上的创业投资机构股权类现金投资。创业投资机构原则上应该由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备案)。
  
  四、科技服务领军人才
  科技服务领军人才包括科技金融人才、创业服务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人才、财务法务及战略咨询服务人才、技术经纪人才。须满足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达到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8倍以上。此外还须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科技金融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天使投资活动3年及以上,具有可用于投资的净资产500万元(含)以上,且近3年累计投资科学城项目3个(含)以上,累计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投资资金实际出资到位的天使投资人,被投资企业成功上市或估值达到独角兽标准的优先支持。
  (2)管理资金规模(实缴)3000万元(含)以上,且近3年累计投资科学城项目3个(含)以上,累计投资超过3000万元(含)的天使投资机构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人,被投资企业上市或估值达到独角兽标准的,优先支持。
  (3)管理基金规模(实缴)3亿元(含)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科学城企业1亿元(含)以上,且至少成功推动1家企业上市或被投资企业估值达到独角兽标准的股权投资机构的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人。
  2.创业服务人才:在服务科学城企业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中担任主要合伙人或负责人至少3年以上,所在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年度收入超过1000万元;3年内累计为100家创业企业或项目提供相关孵化服务,帮助20家以上企业实现融资;3年内累计孵化出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10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人本人在相关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里担任机构负责人,或是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业导师。
  3.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专利、法律、金融等相关执业资质证书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8年以上(被评为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的优先), 原则上应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能带领形成优秀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近3年牵头带领团队独立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知识产权项目3项(含)以上,有海外知识产权工作学习经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丰富的国内外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经验,熟练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能够在服务企业创新、产业升级发展中发挥专业支撑作用。近3年带领团队独立完成国家级重大知识产权运营项目2项以上。
  (2)具有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工作经历,并获得海外相应资格证书,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事务,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国际申请与诉讼从业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帮助企业等市场主体有序进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知识产权风险管控、知识产权竞争策略运用等知识产权事务;从事过技术进出口、海外诉讼、资源引进和国际谈判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等。
  4.财务法务及战略咨询服务人才:
  (1)财务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中国前20强会计师事务所中担任合伙人(中国前20强会计师事务所,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服务科学城企业成功上市或并购不少于5家;
  ②近3年在为中关村科学城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服务机构中担任核心负责人,并且带领团队服务中关村科学城企业成功上市或并购不少于2家。
  (2)法务人才:在服务于科学城企业的律师事务所中承担重要工作的核心负责人,近3年每年的应税收入在200万元以上。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近3年服务的科学城企业成功上市或并购不少于2家;
  ②近3年在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不少于5家(其中科学城企业不少于3家)。
  (3)战略咨询服务人才: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是战略咨询服务类机构的股东或合伙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作为项目负责人,近3年承接过中关村科学城企业的战略咨询项目,协助企业完成融资(5000万元以上)、并购(1亿元以上)、上市、民事诉讼(执行标的1亿元以上)。
  5.技术经纪人才:原则上应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熟悉特定科技领域技术发展方向,为促进技术与产业、研发、人才和资本等要素资源有机融合与高效配置,提供技术转移转化全链条、专业化服务,在产学研合作和技术创新管理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近3年内牵头带领团队独立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项目转化落地,完成技术转移等指标显著,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运营技术转移转化项目,成功将技术成果、科技信息和科技能力等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促成科研成果成功落地转化,取得规模化效益的。
  (2)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提供技术转移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在技术需求挖掘与分析、技术评价服务、技术中试孵化、技术成果运营、技术投融资、转移转化方案策划、咨询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好的专业水平,整合关键资金、设备、人才、产业等资源,为项目成功落地提供技术转移转化的资源配置服务,为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做出积极贡献的。
  
  五、青年英才
  原则上年龄在35岁以内,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突出业绩。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任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或同等高级技术职务,主持或作为核心骨干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并取得突出成果。
  2.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出突出贡献,担任快速检测试剂(须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上市批件)研发项目负责人或者疫苗、特效治疗药物(须得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项目研发团队核心人员。
  3.入选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工程青年项目。
  4.入选国家级国内高层次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5.获得国家、北京市“优秀博士后”称号,或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
  6.入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新星计划”。
  7.入选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工程青年项目。
  除“海英人才”外,“海英计划”项目中人才引进与培育平台(“双站”平台)是指经批准与院士开展项目合作,与高校院所合作培育博士后的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园区分站)等平台,根据其上一年度人才引进情况、培养效果情况等,给予“后补贴”支持和奖励。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单位获得的国家和北京市,院士、博士后工作相应支持资金进行配套。每年每站最高补贴金额300万元。而在海内外引才平台中,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聘请专业人才服务机构发生的费用按照30%予以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根据工作成效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内容源自北京人才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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