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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创计划:统筹开发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万人计划”),扎实推进《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首都人才规划”),进一步支持国内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决定实施“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高创计划”)。

 

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2014年开始,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形成与“海聚工程”相互衔接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实施“高创计划”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突出高端。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优化人才结构,重点选拔支持一批能够代表国家一流水平、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

二、重点支持。坚持以用为本,重点人才重点支持,特殊人才特殊培养。通过提供科研经费、事业平台等政策,对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人才进行重点支持。

三、统筹实施。在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充分发挥重大人才工程各牵头和参与实施部门的主体作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项目资源、政策资源和资金资源,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才的特点,统筹推进、分项实施。

四、创新机制。优化高层次人才遴选支持机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质量。通过“高创计划”的实施,完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发现、培养、使用、评价与激励机制,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营造有利于人才潜心干事业的良好环境。

 

遴选数额与标准

 

按照“分领域、分类别、分年度”的遴选支持办法,统筹推进“高创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以及青年拔尖人才3支队伍建设。

一、“高创计划”杰出人才。依托“北京学者计划”,计划支持75名,每两年遴选一批,每批15名左右。遴选标准为: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具有成长为世界级的科学家、工程师和文化名家的潜力,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二、“高创计划”领军人才。计划支持900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90名左右。

1.科技创新与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依托“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计划支持300名,每批30名左右。其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遴选标准为:在北京市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和北京市级科技创新基地及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与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工作应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应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遴选标准为: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其创业项目符合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应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依托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计划支持200名,每批20名左右。遴选标准为:在哲学社会科学的重点领域,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成果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在传统文化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广泛社会影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相关文化艺术领域获得国际国内知名奖项的理论工作者、编辑、记者、主持人、出版家、作家、艺术家等文化人才。

3.教学名师。依托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等评选项目,计划支持200名,每批20名左右。遴选标准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师德高尚,在教育工作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4.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依托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计划支持200名,每批20名左右。遴选标准为: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有重要发现,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有突破,对基础学科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带动作用。以45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

三、“高创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支持500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50名左右。遴选标准为:3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有着广阔的学术视野、创新思维以及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遴选程序

 

一、下发通知。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制定下发遴选工作通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

二、平台初选。各评选平台结合重大人才工程等相关计划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初选工作。

三、专家评议。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专家评议小组,对各评选平台的初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四、人选公示。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公示,并审定发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支持政策与措施

 

北京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为“高创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入选者颁发“北京市高创计划入选人才”证书,并纳入市委联系专家范围,优先推荐参加“万人计划”和各类政府奖励的评选。

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制定落实重点培养支持政策。

一、杰出人才:设立工作室,实行学术导师制,采取周期培养方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组建并完善科研团队,开展重大科学技术攻关、发明创造,承担国家和北京市重大课题。

二、领军人才:支持创新团队建设,创新经费支持方式,落实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激励措施,符合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项目优先立项。

三、青年拔尖人才:按照《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提供支持经费,用于开展前瞻性、预研性自主选题研究等,并赋予相应自主支配权。

 

组织实施

 

一、设立遴选平台。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在有关部门设立遴选平台,开展遴选工作。其中,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设立杰出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的遴选平台;北京市科委设立科技创新与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遴选平台;市委宣传部设立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的遴选平台;市教委设立教学名师的遴选平台;市委组织部设立青年拔尖人才的遴选平台。

二、加大政策创新。各平台要统筹好前期遴选与后期政策支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确保“高创计划”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注意阶段性总结工作,根据人才需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创新政策,满足人才发展的实际需要。

三、建立退出机制。各用人单位加强对“高创计划”入选人才的管理。对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因个人原因不能发挥作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相应遴选平台报i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取消其“高创计划”入选资格。

四、完善评估机制。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高创计划”评估标准和办法,采取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等方式,定期对“高创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了解计划实施效果,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和改进人才的遴选机制与支持办法。

(内容源自北京人才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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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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