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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学者计划:凝聚有国际国内影响的高端学术和技能人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4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更好地吸引、凝聚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高端学术和技能人才,为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吉林省组织实施“长白山学者计划”。

 

基本情况

 

“长白山学者”是具有国家级高端人才相应学术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是吉林省在高等学校中设立的最高学术称号之一;“长白山学者计划”支持在高等学校设立“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岗位;“长白山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中青年学科领军人才、杰出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

“长白山学者”岗位应在吉林省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和急需紧缺学科领域设置。岗位设置应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要面向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每年聘任“长白山学者”140名左右,聘期均为3年,其中省域外引进人才原则上不低于50%

 

岗位职责

 

“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是根据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聘任的具有较高名望和学术地位的高端人才。其主要职责是:

1.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学术能力。

2.促进学科调整优化与交叉融合,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创新团队。讲授本科生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3.面向国家及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积极承担国家及吉林省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应用研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是颁发授予拥有较高学术地位或重要研究成果的教席名衔。其主要职责:

1.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进入国际国内学术前沿。

2.开设本科生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3.面向国际国内科技前沿和吉林省重大战略需求,积极组织承担国家及吉林省重大科研项目,参与组建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团队。

4.积极推动吉林省省内高校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等学术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基本条件

“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基本条件:

1.学风严谨,科学道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业务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中的两项条件: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政策建议报告被政府部门采纳后,取得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具有博士学位,有教授或其他相应职称,在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以适当放宽。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

“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1.学风严谨,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2.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取得国际国内公认的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中的两项条件:在研项目符合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科研成果获同行专家高度认可;专利转让或政策咨询报告预期可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重要学术岗位负责人或重要学术称号获得者。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

 

聘任程序

 

高等学校提出本校岗位设置方案,吉林省教育厅依据高等学校岗位设置计划和吉林全省重点学科专业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岗位设置总体方案,纳入特设岗位管理,经吉林省人社厅审核后,报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高等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或由校学术委员会,对符合总体方案引进计划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遴选,严格把握标准条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1周。

吉林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组建评审委员会,对高等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高等学校与拟聘任人选签订合同,履行聘任手续。

吉林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公布年度聘任结果,颁发“长白山学者”证书,并报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长白山学者”评选结果及相关内容应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多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待遇

 

“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每人每年给予人民币20万元奖金;“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每人每月给予人民币1.5万元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同时,以项目资助的方式对“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给予科研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每人人民币2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每人人民币50万元。

奖金及科研经费由高等学校支付,吉林省财政予以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印发。奖金报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按相关规定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等学校应给予“长白山学者”相应的工薪待遇,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帮助解决随迁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

重点支持由“长白山学者”牵头的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入选“长白山学者计划”人选,在申报吉林省高级专家和组织承担科技创新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同时入选吉林省高级专家的不重复享受省高级专家相关待遇。“长白山学者计划”与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相互之间不得重复申报。

 

考核管理

 

高等学校与“长白山学者”签订的聘任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在岗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权属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负责对“长白山学者”履职情况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结果于下一年度3月底前报吉林省教育厅备案。

对于聘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不足、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停发奖金;对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法律的,解除其聘任合同,撤销“长白山学者”称号。

“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不得担任高等学校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对因特殊原因担任学校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的,停发其奖金。

(内容源自吉林省教育厅网站。责编: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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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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