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录科学中国人官方网站!!
新浪微博|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湖湘青年英才计划:扶持创新优秀青年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5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大力推进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构建科技文化创新体系,打造科技创新基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湖南省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提升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竞争力,激励广大青年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而奋斗。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湖南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18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回国人员的职称以及来自企业人员的学历和职称可适当放宽),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核心研发成员;
  2.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骨干成员;
  3.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或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骨干成员;
  4.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
  5.其创造性成果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人文社科创新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在湖南省内创新的优秀青年;
  (2)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3)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2.具体条件
  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人文社科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创业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在湖南省内创业的优秀青年。
  2.具体条件
  (1)自主创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并拥有企业30%以上(含30%)股份;或自主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3年以上(含3年),并拥有企业30%以上(含30%)股份,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企业创办2年以上(含2年)或领办3年以上(含3年),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文化创意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法律法规,在湖南省文化创意领域从业的优秀青年;
  (2)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与或主持过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或优秀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对于建设文化强省特别是在传承和弘扬湖湘文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显著贡献;
  (4)专业素质过硬,行业影响良好,获得省部级以上或由行业协会等机构评选的具有权威性、行业性和公信力的奖项。
  2.具体条件
  (1)在文化领域(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产品等创新成果,且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文化领域(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进行了商业模式上的创新,且在专业领域、行业影响、市场竞争、双效统一等方面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申报人选须满足以上各项基本条件,对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满足其中1项具体条件即可申报。
  (五)金融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法律法规,在湖南省金融领域从业的优秀青年;
  (2)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有3年以上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经历,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
  2.具体条件
  (1)在商业性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机构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或团队、组织负责人1年以上(含1年),具备较强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2)在金融产品设计、风险管理、投资组合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申报人选须满足以上各项基本条件,对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满足其中1项具体条件即可申报。
  

二、组织机构及评审程序


  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审办)。省评审办分设省科技厅和团省委,负责评选日常工作。科技创新类支持人选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选拔,人文社科创新类、创业类、文化创意类、金融类四类支持人选由团省委牵头组织选拔。
  (一)组织申报。人文社科创新类、创业类、文化创意类、金融类“湖湘青年英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各市州团委及省直相关部门推荐申报人选。其中,市州团委须将推荐人选呈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省评审办。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科技创新类实行常年网上申报。
  (二)资格审查。省评审办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认推荐人选资格。
  (三)专家评审。省评审办组织专家分行业或专业进行评审,确定支持人选候选人。
  (四)实地考察。省评审办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有关情况,确定拟支持人选名单。
  (五)社会公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拟支持人选名单。
  (六)研究审定。省评审办研究审议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支持人选名单。
  

三、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
  (二)各申报单位要坚持标准,认真审查核实相关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三)各申报人要客观准确填写、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凡涉及的复印件,申报人须将其原件一同交申报单位核实,申报单位核查无误后须盖章确认。如有申报人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由受捐单位(个人)提供书面证明。

分享到:
杂志
本期封面

2024年3月

上一期 下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