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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提案:扬起科技风向标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7

  一号提案就是从中被精挑细选出来的。如果说,那些提案是代表民意、上达视听的“好声音”,那一号提案无疑就是国家传递出的一个战略信号。

 

黑马不“黑”

 

  今年的“第0001号”提案题为“关于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由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提交。
  一般认为,“一号提案”并非简单按照提交提案的时间,而是根据改革动向、社会背景和提案质量来综合确定,往往具有一定的指向意义。自2005年以来,“一号提案”关注的主题往往是与当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话题紧密联系,涉及资本市场、民生、环保等多个领域。
  此前,媒体纷纷对今年的一号提案进行预测。“新型城镇化”、“治理雾霾”、“互联网金融”等热点问题,均曾躺枪。没想到,最终一号提案却花落科技领域。
  这也是十年来,一号提案第一次焦聚科技领域。
  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
  如今,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在现阶段,“创新是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原动力”,“要把创新放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推动我国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
  新出炉的一号提案建议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全社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设创新型国家。
  虽立足解决科技领域问题,但方法和指向却不限于该领域,实际是一个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这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和目标高度吻合,有望成为一个契机,激发全社会的“科技热情”。
 
NO.1全貌

  从1978年的52.89亿元到2012年的5600.1亿元,我国的财政科技投入35年间增长了100多倍,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整体科技实力的提升。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科技投入体制机制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步显现。譬如,科研经费管理常常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有时候,一些科研人员因为贪污滥用巨额科研经费而身陷囹圄;更多的时候,广大科研人员则因为要应付名目繁多甚至荒唐可笑的审查,诸如提前一年或几年给出要开什么会、在哪里开会、多少人出席以及开几天的计划等等,而不能潜心科研叫苦不迭;又如,以行政为主导的科技资源方式往往造成政府职能的越位与失位并存。一方面,“有形之手”常常越过“无形之手”去指定产业技术路线和发展方向,结果事与愿违;另一方面,在“市场失灵”的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领域,“有形之手”的力量尤显不足——目前我国的基础研究投入不到R&D支出的5%,远低于创新型国家15%以上的比例。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改革,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建议,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全社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一、以绩效为导向,建立健全针对不同创新活动的分类评价机制,改进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对于基础研究,要不断完善同行评议,逐步规范国际评估体系并加大推广实施力度;提高对大学和研究机构固定投入的比例,开展相应的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对于产业技术创新,应采取市场评价的办法,以普惠性政策调动企业和社会的创新积极性。如,弱化甚至取消科技进步奖,以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试行“项目贷款制”,即在政府技术创新项目中采用低息或无息贷款形式进行投入,贷款需在结题后偿还,对于转化效益突出的项目,可予减免;通过税收减免、“划线补助”等后端补助方式,实现市场对技术创新成果的评估、筛选和激励;总结科技银行试点示范经验,加快推广混合所有制的科技银行发展;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发挥政府采购对创新的激励作用。
  二、推进应用型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以及研发成果资本化。支持大批小微科技企业和新型研发组织进入应用研发的各个环节,做优做强科技服务业;推进技术市场建设,明确产权关系,促进产权交易;尽快推广知识产权法院,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营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特别是公知公用知识产权的利用率。
  三、加快构建跨部门的、共建共享的国家科技信息系统,实现国家科技项目信息和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加强科研经费分配的统筹协调,避免分散和重复。
  四、对基础性、战略性、公共性和前沿性的科技项目和平台建设,应由政府直接投入,但要加强统筹,避免重复低效立项,而具体实施可交由第三方负责∩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模式,针对重大工程技术、重大专项、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等组建若干专项基金委员会,负责相应项目的实施。有些公共平台可以交给企业实施。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力量整合,建立少量真正有实力的国家实验室。
  五、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不要搞很多人才项目给人才“贴标签”,要让真正有创新能力、有创新意识的青年人才通过竞争脱颖而出,逐步形成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拔、使用、晋升和利益分配机制;实施一些特殊的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政策,如科技人员依靠财政资助项目的成果进行创业,知识产权可完全归创业者个人;高校院所研究人员可在科技企业兼职,等等。

 

十年回顾

 

2014年
提交单位:九三学社中央
提案名称:关于“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提案

 

2013年
提交单位:九三学社中央
提案名称:“关于加强绿色农业发展”的提案
提案内容:重点关注我国农业发展存在的资源浪费和破坏、污染日趋显现、农业生产能源利用率低等问题,并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

 

2012年
提交单位:民建中央、农工党中央和全国工商联联合提交
提案名称:“关于强本固基维护实体经济坚实基础”的提案
提案内容: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中小企业生存困境,支持民间投资进入铁路、市政、能源等领域,对垄断性行业征收“暴利税”,对中小企业“少取多予”,同时,引导民间资本走向“阳光灿烂”。该提案交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银监会、财政部办理。

 

2011年
提交单位:农工党中央提交
提案名称:“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提案内容:建议下一步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新农保制度运行的突出问题;完善适应城乡社保一体化发展要求的基层社保机构等。

 

2010年
提交单位:九三学社中央
提案名称:关于“关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内容:提出将中国特色低碳发展道路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并尽快启动相关基础性工作,实施若干重大行动计划,大力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创新低碳发展体制和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建设低碳社会。

 

2009年
提交单位:致公党中央
提案名称:关于“解决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国就业问题的提案”的提案
提案内容:在长期战略上,要确立以城乡统筹就业为核心的长期产业发展政策;确立以灵活就业为重点的短期扶持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同时,确立以就地就业为重点的短期扶持政策,有效缓解农民工返乡务工压力。

 

2008年
提交单位:民建中央
提案名称:关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提案
提案内容:该提案认为,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应以合理投资为导向,倡导长期投资、抑制短期投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扶持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为政策取向,建立起多层次、多环节、协调征管、体现公平的资本市场税制。

 

2007年
提交单位:民革中央
提案名称:关于“政府须直接参与经适房和廉租房建设”的提案
提案内容:提出政府必须直接参与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中去。 提案认为政府作为住房发展商,不是为了取代市场机制和私人发展商,而是为了更充分地发挥市场的作用。

 

2006年
提交单位:民建中央
提案名称:关于“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提案
提案内容:提出了五大理由支持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2005年
提交单位:致公党中央
提案名称:关于“关于加快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内容:该提案认为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农业生产经营者对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广泛普及信息化能为广大农民获得更大的经济收入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农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必将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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